購房當年發放購房補貼總額的40%,第2至5年各發放補貼總額的15%。
南京人才安居補貼申請流程如下:
1、企業對照人才安居適用範圍,在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統在線輸入“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經系統分配至納稅所在區(管委會)發改部門查驗,在線註冊後,提交人才安居申請;
2、各類人才對照認定標準向企業提出申請。企業將符合條件的人才在本單位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由企業統壹進行在線申報,經系統分配至區(管委會)人社部門進行初審;
3、人才安居工作實行並聯審批、按季公示,人才認定部門將認定結果移送至市房產部門。市房產部門匯總審核結果,確定人才的安居方式及標準,每季度末將人才安居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第七條
人才安居采取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實物配置包括提供***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公***租賃住房,實物配置視房源情況接受申請,鼓勵人才選擇貨幣補貼的安居方式,在本市工作不滿壹年的,享受政策的首年原則上以租賃補貼為主。貨幣補貼包括購房補貼和租賃補貼,補貼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