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每年更新壹次。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在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本機關政府網站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機關辦事大廳(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天路5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樓壹樓)閱讀。(A)信息分類
本機關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主動或者依申請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能;機構領導和分工;內部機構的設置和職能;直屬單位的設置和職能。
2.政策法規
主要包括:本機關作為執法主體或者執法主體之壹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由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文件。
(2)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本機關工作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其他工作重點等。
(3)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行政執法權限流程;質量管理、質量監督、食品監管、認證監管、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執法、舉報投訴、人事、財務、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等工作。
(4)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主要信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本機關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主動、依申請查詢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整理上述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分為1-5類。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在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或本機關政府網站查閱目錄,也可前往本機關辦公大廳查閱(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天路5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樓壹樓)。自願披露
政府信息應當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在線公開的形式。
2、本機關還將通過以下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紙、廣播、電視等其他公共媒體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廣州市海珠區南天路5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樓壹樓設有電子屏,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關(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當面或者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等方式提出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的申請。
2.應用中的註意事項
(1)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領取,也可從本機構網站下載,復印有效。
(2)對申請人獲得的信息的描述應盡可能詳細和清晰;如果可能,請提供標題、發布時間、文件編號或其他有助於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3)申請人以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以電報、傳真方式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四)申請獲取與備案登記相關的政府信息時,申請人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並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3.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應當根據需要對申請人的身份進行核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
對於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答復。詳見本機關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2)。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機關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應當根據該信息的實際狀況提供,除不宜公開的內容外,不得對該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4.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費用,按照國家價格、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減免相關費用,並填寫申請表的相關欄目。
開放式組織
(1)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是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天路5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15樓。
郵政編碼:510220
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二)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構為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天路5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14樓1408室。
郵政編碼:510220
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其他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自己有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申請更正,並提供證據材料。該機關將據此處理申請並通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舉報。辦公地址為廣州市海珠區南天路5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14樓1410室,郵政編碼為510220。受理投訴時間為周壹至周五8:30-6543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者國家質檢總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並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以外,應當由本機關公開或者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請求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推薦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壹次。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在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本機關政府網站查閱本指南,也可前往本機關辦事大廳閱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樓壹樓)。
壹、信息分類整理系統
(A)信息分類
本機關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主動或者依申請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能;機構領導和分工;內部機構的設置和職能;直屬單位的設置和職能。
2.政策法規
主要包括:本機關作為執法主體或者執法主體之壹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由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文件。
(2)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本機關工作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其他工作重點等。
(3)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行政執法權限流程;質量管理、質量監督、食品監管、認證監管、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執法、舉報投訴、人事、財務、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等工作。
(4)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主要信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本機關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主動、依申請查詢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整理上述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分為1-5類。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在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或本機關政府網站查閱目錄,也可前往本機關辦公大廳查閱(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樓壹樓)。
二、收購方式
自願披露
政府信息應當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在線公開的形式。
2、本機關還將通過以下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紙、廣播、電視等其他公共媒體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樓壹樓設有電子屏,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關(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當面或者信函、電報、傳真、互聯網(註:使用廣東省政府統壹網上政府信息公開系統)提交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的申請。
2.應用中的註意事項
(1)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領取,也可從本機構網站下載,復印有效。
(2)對申請人獲得的信息的描述應盡可能詳細和清晰;如果可能,請提供標題、發布時間、文件編號或其他有助於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3)申請人以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以電報、傳真方式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四)申請獲取與備案登記相關的政府信息時,申請人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並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3.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應當根據需要對申請人的身份進行核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
對於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答復。詳見本機關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機關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應當根據該信息的實際狀況提供,除不宜公開的內容外,不得對該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4.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費用,按照國家價格、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減免相關費用,並填寫申請表的相關欄目。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機構
(1)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是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18樓。
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二)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構為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樓20樓。
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第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自己有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申請更正,並提供證據材料。該機關將據此處理申請並通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舉報(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樓20樓2001室,投訴接待時間:周壹至周五8:30-12:00、14: 00-6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者國家質檢總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