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節是在2012年1月23日,壹***放假7天,具體安排如下:從1月22日開始放假,休到1月28日***放7天假,但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不休息。
2019年8月2日,人社部發布《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明確,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是新年放假1天;春節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勞動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1天;中秋節放假1天;國慶節放假3天。探親假未婚職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職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計算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發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後,職工全年約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有所調整。
這次調整首次應用“月計薪天數”(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來計算加班費基數,因此勞動者節假日的加班費與此前相比略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