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是投入少,產品附加值高的產業,被視為21世紀的“朝陽產業”。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發展,文化產品的生產與消費已經成為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主要組成部分,其所創造的價值在壹國經濟總量中的份額是不斷上升的趨勢,並不斷滲透到其它產品中去。因此,這壹產業引起了世界每壹個國家的廣泛關註。中韓這兩個壹衣帶水、隔海相望的近鄰也不例外,中韓兩國的文化交流源遠流長,從古至今,兩國人民互相學習,彼此借鑒,兩國傳統相近,民眾有著天然的親近感,文化也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兩國的文化產業結構卻有著明顯的差異。
1999年2月韓國發布的《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將文化產業界定為與文化商品的生產、流通、消費有關的產業。具體行業門類有:影視、廣播、音像、遊戲、卡通形象、演出、文化、美術、廣告、出版印刷、創意性設計、傳統工藝品、傳統服裝、傳統食品、多媒體影像軟件、網絡以及與其相關的產業。此外,還有根據國家總統令指定的產業。韓國統計廳的文化產業統計指標包括:出版產業、唱片產業、遊戲產業、電影產業、廣播產業、演出產業、其它文化產業(建築、攝影、創意性設計、廣告、新聞、圖書館、博物館、工藝品及民族服裝、藝術文化教育等)。
而我國在2004年3月發布了《關於印發<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的通知》。文化服務部分包括:新聞服務,書、報、刊出版發行,音像及電子物出版發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服務,廣播、電視傳輸,電影服務,文藝創作、表演及演出場所,文化保護和文化設施服務,群眾文化服務,文化研究與文化社團服務,其它文化藝術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旅遊文化服務,娛樂文化服務,文化藝術商務代理服務,文化產品出租及拍賣服務,廣告和會展文化服務。相關文化服務部分包括:文化用品生產、文化設備生產、相關文化產品生產和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還有壹些含有部分文化活動的行業門類,包括: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記錄媒介的復制、知識產權服務、衛星傳輸服務、專業性社會團體、野生動植物保護、其它計算機服務和其它位列明的商務服務等。
從以上兩個文件中可以發現,中韓兩國的文化產業結構有相似之處,雖然都涉足了許多產業,並且這些產業在社會經濟中扮演著不同及角色,但國家都對其中的某些門類有所側重。真如我們所知,中韓兩國在文化產業發展上有著很大的差距,韓國的遊戲、電視、電影及動漫產業已經很發達,其技術也已經很純熟,對國際的影響很大。而中國的文化產業發展的很慢,普遍不是很好。兩國的文化產業結構有著顯著的差異,其差異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首先,兩國的文化產業興起的背景不同。韓國曾經因其舉世矚目的經濟成就而與新加坡、中國臺灣和香港被稱為“亞洲四小龍”,但1997年突如其來的亞洲金融危機卻使韓國經濟幾乎遭受滅頂之災,壹夜之間貨幣大幅貶值,外匯儲備降到谷底,同時眾多銀行倒閉,企業破產,失業人數急劇攀升。面對這壹深刻的危機,許多政府部門都在裁員,只有文化部門不減反增,迅速調整經濟發展戰略,將文化產業確定為新經濟的核心。經過產業調整,在不到5年的時間裏,韓國經濟就迅速走出危機,恢復了生機和活力,將文化產業確定為21世紀國家經濟的支柱產業。
而中國文化產業興起,首先是由於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逐漸提高,在基本物質滿足的基礎上,人們更多地關註文化上、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逐漸由物質層面上升到精神層面、文化教育、娛樂開支逐漸增大。更多的人有經濟能力享受精神文化消費。其次,是由於休閑時間的增加。隨著勞動者素質和技能的不斷提高,勞動手段的不斷改進,全社會的勞動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人們在相同的時間內可以生產更多的產品。因此,在1995年5月1日,我國開始實行每周五天40小時的工作制。這就使人們對文化娛樂的需求有所增加,並且也為人們從事文化活動提供了時間。最後,是由於高科技在文化產業中的大量應用。在知識經濟時代,文化藝術與科學技術的結合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過去只有上流社會人才能享受的文化娛樂,現在已經走進尋常百姓家。
其次,兩個國家的文化產業政策不同。由於文化產業使韓國較快的走出了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陰影,所以韓國較其他國家更重視文化產業,特別是遊戲產業,也更了解文化產業對國內經濟的影響力。因此,在1998年韓國正式提出“文化立國”的方針,先後制定了《文化產業發展五年計劃》、《文化產業前景21》、《文化產業發展推進計劃》和《設立文化地區特別法》等。1999年,文化觀光部、文化資源部、信息通訊部通力合作,建立了各自下屬的“遊戲綜合支援中心”、“遊戲技術開發中心”,重點扶持遊戲產業。2000年成立了“韓國文化產業振興委員會”,2001年又成立了“文化產業振興院”,設立文藝振興基金、文化產業振興基金、信息化促進基金、廣播發展基金和出版基金等多種專項基金,運作“文化產業專門投資組合”,為新創文化企業提供貸款。韓國還建立國家級尖端文化產業基地,構築文化產業基礎設施,完善各種法規和制度。
由於我國的文化產業起步較晚,加上種種原因,長期以來,文化沒有被當作產業去經營,所以說文化產業政策相對不是很完善。對各行業的法律法規還很少,對國內文化產業的保護力度不夠,致命的壹點是,我國有些當壹寫政策內容變化過快,甚至給人壹種朝令夕改、無所適從的感覺。但目前我國正努力的完善各種政策,努力地做好壹切。我國各級政府已經對文化產業的發展采取了壹定的優惠政策。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就會發現比較完善的文化產業政策,壹個文化產業較健全的國家。
再次,兩個國家的文化產業管理機構不同。韓國的文化產業主要由文化觀光部負責,其他部門予以輔助。由韓國文化產業振興委員會來制定國家文化產業政策方向,發展計劃及文化振興基金作方案,檢查政策執行情況,開展有關調查研究。同時,由文化產業振興院負責制定文化政策,策劃內容,組織專門人才培養和開拓海外市場及開展國際交流等。
而我國的文化產業行政管理機構從橫向上看有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和信息產業部等單位,從縱向看又有中央、省、市、地、縣四級行政區劃。這種管理相對較復雜,管理起來很混亂,壹個單位要同時聽從多個部門的調遣,不如韓國的管理體制那麽明了。
最後,兩個國家的人才培養力度和方向不同。韓國在培養人才方面進行得較早,在金融危機時,韓國政府就大力培養遊戲專業人士,開設遊戲專業教育機構,設立了20多個文化產業大學、遊戲學院和遊戲學校。為培養創造性人力資源,韓國將繼續推進教育改革,提高學校運營的自律性,並擴大開放,加強教育的競爭條件,提高人才市場的效率性。除了國家政府每年對發展文化產業的支持性投資以外,地方政府也十分重視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
我國盡管有近千萬人在從事文化產業,但與壹些國家相比,文化產業人才還十分缺乏。我國2002年才在少數的大學開設文化產業這壹專業,之後相繼在各大院校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我們需要壹直熬素質的人才隊伍。目前我國正在著力培養文化產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適應信息時代文化產業高技術化人才和懂得文化產業運作規律的幹部隊伍。
除以上幾點之外,文化傳統、人民觀念、技術革新以及外來文化等許多因素,都對兩個的文化產業結構的差異,有著壹定的影響。在文化產業之壹領域,中國相對韓國較落後,韓國文化產業中的許多門類已經對壹些國家產生了影響。可以說韓國的文化產業是很成功的,而作為他們近鄰的中國應盡快將文化產業發展壯大,分析韓國文化產業的成功案例,去其糟粕取其精華,改善自己的不足之處,完善各項制度,把握機遇,使中國盡快超越韓國,在21世紀的國際競爭格局中獲得優勢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