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市政府的規定,青島封海後,是不允許直接接近海岸線或進入海水區域的,青島每年要封海兩次,分別在春季和秋季。春季封海壹般是在3月1日到4月30日之間,秋季封海壹般是在9月1日到11月30日之間。封海的範圍是全市沿海區域,包括黃島、嶗山、即墨、膠州、平度等區縣。青島的海洋資源豐富,但同時也面臨著環境汙染和過度捕撈等問題。為了保護海洋的生態環境和資源,青島市政府實施了封海政策。封海期間,禁止漁船出海捕撈,禁止海上遊樂和旅遊活動,禁止船只沖洗油汙等汙染物。封海期間,讓海洋得到了休養生息的機會,有助於保護青島的海洋生態環境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