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有以下幾個:全體公民放假、部分公民放假以及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壹、初二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1天)和中秋節(放假1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4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