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三峽開發總公司宣布三峽工程完工,並因此改名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按照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三峽工程的資金投入回報是每年12%以上,因此,當時國家計委對工程的資金回報率要求是12%。
由此,納稅人壹***為三峽工程繳納了5000億元的特別稅,每年的回報應該在幾百億元以上,可是,納稅人不僅沒有收到壹分錢的回報,並且還要繼續往三峽這個大漏鬥裏繳稅,而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2014年3月24日,中央集中更換三峽集團壹、二把手的罕見舉措,使得隱藏在電價裏的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再次曝光。
2009年,三峽開發總公司宣布三峽工程完工,並因此改名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按照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三峽工程的資金投入回報是每年12%以上,因此,當時國家計委對工程的資金回報率要求是12%。
由此,納稅人壹***為三峽工程繳納了5000億元的特別稅,每年的回報應該在幾百億元以上,可是,納稅人不僅沒有收到壹分錢的回報,並且還要繼續往三峽這個大漏鬥裏繳稅,而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2014年3月24日,中央集中更換三峽集團壹、二把手的罕見舉措,使得隱藏在電價裏的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再次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