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概況
吉林市地處東北腹地長白山脈,向松嫩平原過渡地帶的松花江畔,三面臨水、四周環山。東經125〃40′~127〃56′,北緯42〃31′~44〃40′。東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西臨長春市、四平市,北與黑龍江省接壤,南與渾江市、通化市毗鄰。總面積27120平方公裏。其中,市區3636平方公裏。
地貌特征:吉林市有"遠迎長白,近繞松花"的形勢。由於不同時期的大地構造運動,以及江河的侵蝕、剝蝕和堆積,形成了中山山區--低山丘陵區--峽谷湖泊區--河谷平原區的地貌,地勢由東南向西北逐漸降低的地理景觀。
中山山區,位於吉林地區中、東部和東南部,是全市主要林區和特產區域。南有長白山地龍崗山脈,檔南有龍崗山脈的余脈富爾嶺,東北部和呼蘭嶺。松花湖東有老爺嶺,湖西有摩天嶺、南樓山、肇大雞山,皆為中山山群。山區中有1000米以上高峰110座。最高山峰南樓山,海拔1404.8米。
低山丘陵區,分布在蛟河、樺甸和舒蘭市、永吉縣的中部。山嶺海拔300400米,少數山峰高600-700米,是開發較早的區域。森林已經逐漸減退。除占地1748平方公裏的吉林市城區外,蓁區域是全省重要的農業、林業、畜牧、漁業及工礦區。
峽谷湖泊區,分布在豐滿電站大壩到白山水庫上遊金銀別的沿湖、沿區區域,是豐滿、紅石、白山三大梯級電站建成後形成的地貌區域,環境幽美,景色狀觀,是大有前途的能源、特產、漁業、旅遊綜合性經濟開區和建立良好生態環境的重要生態經濟區。
河谷平原區,分布在松花江中遊、永吉縣北部、舒蘭市中部及松花江支流的局部地段。壹般海拔170-220米,耕地集中,土壤肥沃,適宜農事耕作,是重要的農業經濟區。
吉林市氣候
吉林市的氣候類型屬於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幹燥,夏季溫熱多雨,秋季涼爽多晴,冬季漫長而寒冷。全區年平均氣溫3℃-5℃,氣溫受地形影響,由西、西北向東、東南氣溫逐漸降低。壹月份平均氣溫最低,壹般在零下18℃-20℃,七月平均氣溫最高,壹般在21℃-23℃,極端最高氣溫36.6℃。山區無霜期120天,平原區可達130-140天。全年降雨量約700毫米左右。全區日照時數2400-2600小時,全年總輻射量為1150千卡/平方毫米。
吉林市資源
吉林市地處長白山和松嫩平原過度帶,地勢東高西低,東部和東南部為山區,西部為河谷平原。吉林市境內水系發達,流域面積超過500平方公裏的河流18條,20平方公裏以上的河流372條。由松花江、拉林河、牡丹江3個水系的部分河段和支流組成。松花江水系在吉林市境內流域面積為22336平方公裏,占全市總面積的84%;拉林河占15%;牡丹江支流威虎河僅占1%。還有溝溪1327個,多分布在丘陵山區及盆谷地。全區蘊藏2350萬千瓦電力資源,水資源豐富。年降水和徑流在境內時空間變化較大。多年平均降水量715.7毫米,多年平均降水總量194億立方米。境內東部、東南部丘陵山區為中小河流的發源地,地表水資源較豐富,但在空間上分布不均。地下水主要為基巖裂隙水,相對貧乏;西部主要為分布在第二松花江、飲馬河等中下遊河流的河谷平原,地表水資源較豐富,分布相對均勻。地下水主要是松散巖類孔隙水,在空間上分布較均勻,水資源較為豐富。
吉林市境內多年平均水資源量166.61億立方米,當地地表水平均水資源量71.67億立方米,多年平均入境水量87.36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10.67億立方米。據1999年統計,當年全市平均降水量597.2毫米,地表水資源量47.30億立方米,入境客水量66.67億立方米。吉林市人均水資源量1843立方米,考慮入境水量,人均水資源量3875立方米,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8倍,北方城市的5.4倍。吉林市城區地下水資源量2.02億立方米,可開采量2.19億立方米。
境內有豐富的礦產資源,已探明的礦種***計58種,占全省已探明儲量71種的81%,有10種金屬礦、13種非金屬礦,鉬、鎳為我國第二大礦床,鉬礦儲量占全國20.9%,有色金屬、貴金屬礦儲量居全省首位。礦產地223處,礦化點1082處,已開采的23種。
吉林市土地總面積為27659.79平方公裏,各類耕地面積2000年為9959851.3畝,占總面積24.01%,園地381895.1畝,占總面積0.92%,林地面積25298167畝,占總面積60.7%,未利用土地面積1442020.5畝,占總面積3.48%。
吉林地區林業用地總面積165萬公頃,森林覆蓋率為54.92%。全地區活立木總蓄積1.56億立方米。全市***有1個國家級森林公園(蛟河拉法山國家森林公園)、3個省級森林公園(舒蘭鳳凰山、磐石官馬溶洞和市朱雀山森林公園)、1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松花湖風景名勝區)。在林區內,賦存73目2400多種植物;20科75種獸類,15科50種魚類,48科277種鳥類, 以及林蛙等多種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動物。95.1畝,占總面積0.92%,林地面積25298167畝,占總面積60.7%,未利用土地面積1442020.5畝,占總面積3.48%。
歷史沿革
吉林市原名“吉林烏拉”,為滿語地名,意為沿江的城池。因明清兩代為固戍邊,抵禦外侵,在此設廠造船,又稱“船廠”。
殷周時代,這裏已有氏族部落。秦代以前,居住著滿族祖先“肅慎人”。漢稱挹婁,北魏稱勿吉,隋唐稱粟末靺鞨。遼代,為遼東京道所轄。後改稱女真。1115年,女真人建立金國,滅遼後,吉林為金國領地。明朝,隸屬海西女真烏拉部統轄,為“烏拉國”。明萬歷四十壹年,吉林歸屬努爾哈赤統治,成為後金領地。
清康熙十年(1671年),寧古塔副都統安珠瑚奉命率軍,籌建吉林城。康熙十五年(1676年),清政府調寧古塔將軍巴海移駐吉林城,吉林遂成清政府統轄松花江、烏蘇裏江、黑龍江等流域的重鎮,成為這壹地區的政治、經濟、軍事中心。康熙皇帝於1674年東巡吉林時,巡視水師營後,揮筆作詩,名曰《松花江放船歌》。因其中有“連檣接艦屯江城”的詩句,故吉林市素有“北國江城”之稱。
清雍正五年(1727年),置永吉州,州治吉林。乾隆十二年(1747年),改永吉州為吉林廳。
清光緒七年(1881年),吉林廳升為吉林直隸廳,次年又升為吉林府。
民國2年(1913年),將吉林府改為吉林縣。民國18年(1929年),改吉林縣為永吉縣,同時設立吉林市政籌備處。民國20年(1931年)9月21日,日軍占領了吉林。1932年3月1日,成立偽吉林省公署。1945年8月,日本投降,國民黨成立“吉林地方治安維持會”。10月,在中***吉林市委組織下成立吉林市政府。11月,成立吉林省政府,省會設在吉林市。1946年5月,我軍從吉林市撤出,國民黨成立吉林省政府和吉林市政府。
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3月10日,吉林省政府從延吉市遷至吉林市,3月23日,成立吉林市人民政府。1954年9月,吉林省人民政府由吉林市遷往長春市。1958年將永吉、磐石、舒蘭、蛟河、樺甸等縣劃歸吉林市。1968年3月,成立吉林市革命委員會。1980年撤消吉林市革命委員會,改稱吉林市人民政府。現轄4個城區(船營區、昌邑區、龍潭區、豐滿區)、4個縣級市(磐石市、蛟河市、舒蘭市、樺甸市)、1個永吉縣、1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1個經濟技術開發區。
吉林市人口與民族
截止到2003年末,全市人口達451.4萬人,其中市區人口198.5萬人,非農業人口211萬人。
吉林市境內居住漢、滿、朝、回、蒙等35個民族。其中漢族人口占總人口的90.51%;少數民族人口42.57萬人,占總人口的9.49%。其中,滿族22.5萬,占5.1%;朝鮮族16.2萬,占3.61%;其它少數民族3.87萬,占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