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人員培訓還是很有必要的。
關於GSP認證條款,為什麽會有壹個關於檢驗人員培訓的條款(主要是因為藥品不是普通商品,其運行涉及的各個環節都需要進行控制,保證規範操作,所以各個環節使用的控制人員都需要經過專業培訓。)
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和藥品零售企業有什麽區別?藥品經營企業具有藥品批發資質,但不能直接向消費者銷售藥品。診所是醫療機構,受衛生部門和藥監部門雙重監管。藥店是藥品零售企業。他們沒有藥品批發資質,不能提供疾病診斷服務。只允許零售藥品。
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怎麽辦理?根據《藥品管理法》第十四條和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6號令)第三條規定,開辦藥品零售企業,必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設區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立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核發、換發、變更和日常監督管理。具體程序請咨詢擬設藥品零售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立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
選擇題,藥品經營企業員工在職培訓題(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六章藥品包裝管理
第五十二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必須符合藥用要求,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安全的標準,並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
藥品生產企業不得使用未經批準的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
根據法律規定,ABCD
e呢?法律沒說。但作為幹擾選項,並沒有錯。只能說E選項有點太模糊了。
但根據法律,它仍然是ABCD。
藥店零售企業兩證(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內容藥品經營許可證內容:證號、發證機關、企業名稱、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經營方式、經營範圍、倉庫地址、有效期限、發證日期。
營業執照內容:註冊號、名稱、類型、依據、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成立日期、營業期限、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登記日期。
經營乙類OTC藥品的零售企業需要藥品經營許可證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關於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的暫行規定:普通商業企業必須經地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註冊,有資格發放乙類非處方藥準售標誌。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壹般商業企業、乙類OTC藥品銷售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並經地市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核,持證上崗。
藥品生產企業GMP認證和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各有什麽優勢?求大神幫忙,關系到人的生命,當然需要認證。
《藥品零售企業營業執照及認證變更申請表》如何填寫;
1,《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2、《藥品質量管理規範》
3.安徽省《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申報條件:
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藥品零售企業
申報材料:《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可分為許可事項變更和註冊事項變更。許可事項變更是指經營方式、經營範圍、註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加或減少倉庫)、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變更。登記事項變更是指除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變更。藥品經營企業變更許可事項,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交變更申請材料(材料為復印件的需加蓋企業公章):1、《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附件1)(壹式三份);2.變更內容的證明材料:
(1)註冊地址變更
A.擬變更場所的產權或使用權證明b .擬變更場所的功能布局圖(註明詳細地址、部門名稱、面積)。
(2)變更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
A.主錠管理部門的任命或聘用通知,無主管部門的,提交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聘用通知;
b .擬變更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簡歷(附件2)、學歷、職稱證書、資格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c .擬變更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情形的自我保證聲明(附件3、4)。
(三)變更經營範圍
(壹)與擬增加的業務範圍相適應的質量管理人員、檢驗和維修人員的職稱或學歷復印件;(二)與擬增加的業務範圍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c倉庫平面布置圖(註明詳細地址、倉庫名稱、總建築面積、常溫倉庫、冷藏倉庫、冷藏區、待檢區、合格區、發貨區、退貨區、不合格區、專用倉庫(區)或分裝間及其面積、驗收維修間及其面積、設施設備名稱及位置)。下同)。
(4)變更倉庫地址或增加倉庫
A.倉庫變更或新增後的倉庫平面布置圖;
B.與擬變更或新增倉庫相適應的驗收和維修人員的職稱或學歷復印件;
c .擬變更或增加房屋產權或使用權的證明;
(5)減少倉庫
A.減少倉庫的原因說明;b .原倉庫平面布置圖和縮小的倉庫平面布置圖;
3.擬變更企業所在地市局出具的企業無本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情形的證明;
4.《藥品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藥品經營企業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變更後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和變更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為企業辦理變更手續。
變更企業名稱,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2.擬變更企業所在地市局出具的企業無本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情形的證明;
3、實行改制、兼並、重組的國有法人批發企業還應提交當地××或××體制改革部門批準企業改制、重組、兼並的批文;流程:企業申請→縣局形式審查→市政府服務中心窗口→市局藥品市場監管處審核意見→局領導審批→市政府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時間: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10個工作日;變更註冊地址、倉庫地址、增減倉庫和經營範圍為15個工作日。
附:1。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企業負責人和質量管理人員情況。法定(企業)代表人自我保證聲明4。質量負責人的自我保證聲明。
什麽是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必須有省級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GSP證書方可經營,即以藥品批發零售為主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