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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野蠻時代結束,阿裏騰訊或遭反壟斷審查

阿裏巴巴集團(簡稱阿裏巴巴)、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簡稱騰訊),以及谷歌(Google Inc.)、蘋果公司(Apple Inc.)等互聯網平臺經濟巨頭或將遭遇反壟斷審查。人們的網絡約車也許將不再承受無端的漲價,人們的網絡信貸將享受更低的利息,電商交易和即時通信賬戶將不會再被無緣無故地封號,人們的隱私也不再成為別人販賣牟利的工具。

11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平臺二選壹”、“大數據殺熟”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將面臨更嚴格監管。受該政策影響,網絡 科技 類個股壹時暴跌,阿裏巴巴當日下跌9.8%。騰訊控股下跌7.39%。其余涉及網絡 科技 的股票也紛紛回調。正在避免 科技 創新走向它的反面。

11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要求對平臺經濟的壟斷行為作出規範和限制。(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平臺經濟反壟斷是什麽

該指南所定義的平臺經濟是指由互聯網平臺協調組織資源配置的壹種經濟形態。按照指南,對於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達成壟斷協議的行為,將進行反壟斷審查,並可以不界定相關市場,直接認定為壟斷行為。其中既包括,平臺經營者之間達成的橫向壟斷協議,又包括平臺經營者與商家、消費者達成的縱向壟斷協議。

人們熟知的“京東、天貓大戰”逼迫商家“平臺二選壹”,以及“大數據殺熟”對於依賴度較高的用戶提高商品價格、服務費用的行為將被處罰。低於成本進行大規模補貼銷售,搶占市場,然後再大規模提價的行為將被審查。多個平臺暗中聯合統壹價格擾亂市場,抑或封殺商戶、競爭對手的行為將被禁止。此外,不恰當使用消費者數據,損害消費者利益,以及利用現有平臺的市場支配地位收購初創企業、新興平臺導致影響 科技 進步的行為,也將納入反壟斷的審查。

作為罰則和救濟措施,除了壹般的勸戒、處罰外,指南還規定,可以采取諸如強制開放網絡或平臺等基礎設施、許可關鍵技術、終止排他性協議、修改平臺規則或者算法等限制措施;甚至可以采取剝離有形資產,剝離知識產權、技術、數據等結構性限制。換句話說,對於嚴重違反反壟斷法、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利益、危害公***安全的互聯網平臺企業,將有可能面臨被轉讓或拆分的命運。

目前的指南還只是壹個原則上的規定、缺少應有細則。但是,這足以給企業和互聯網經濟的發展提供壹個方向性的預期。試圖在給互聯網經濟與 社會 權利之間劃出壹條界限。

網絡壟斷已成 富可敵國

創新的歸創新、資本的歸資本、公眾的歸公眾。這當然是壹個理想的情況。但是,在互聯網經濟的興起之初卻沒有這樣的法律。這壹方面使得互聯網企業能夠迅速地壯大,另壹方面也導致了網絡資本壟斷的形成。

目前,移動互聯網前30的應用程序(APP),有將近7成都被騰訊與阿裏巴巴兩家互聯網公司瓜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互聯網平臺經濟的壟斷格局已經形成。並且騰訊與阿裏巴巴兩家企業借著龐大的近10億人口的移動互聯網絡規模,正在以平均每年近2,000億元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0.15美元)的投資增速,通過投資入股和收購等方式,向快遞物流行業、網絡 娛樂 遊戲 行業、商超、移動支付及雲服務等經濟領域擴張。

其中阿裏巴巴體系就占有快遞行業73%以上的業務量,不僅擁有最大的民營物流網絡企業“菜鳥網絡”,更是除順豐快遞外的前6大快遞企業的主要股東。互聯網金融更是形成了阿裏巴巴體系的螞蟻集團壹家獨大的局面。而騰訊則占取網絡社交、網絡 娛樂 和 遊戲 行業的壟斷地位。騰訊旗下的微信APP,《王者榮耀》 遊戲 、騰訊視頻基本都是國民級的應用。

除了網絡領域,阿裏巴巴和騰訊還將業務從線上拓展到線下,從網絡平臺服務拓展到市場創新投資。目前排名前十位的大型商超就有7家被騰訊和阿裏巴巴入股,甚至是控股。全球500余家獨角獸公司中,騰訊體系投資的就達到50余家,而阿裏巴巴體系投資的也達40余家。美團、滴滴打車等都是騰訊和阿裏巴巴的知名投資項目。它們分別又幾乎壟斷了餐飲外賣和網約車產業。

可以說目前每個人從線上到線下都已經離不開阿裏巴巴和騰訊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阿裏巴巴和騰訊成功的 科技 創新、企業經營、資本運作對於 科技 進步、經濟發展都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與此同時,阿裏巴巴和騰訊的財富也在迅速膨脹。目前,粗略估計阿裏巴巴自身的市值已達5.6萬億元,再加上其參股控股的上市公司、投資的獨角獸企業估值合計高達10.8萬億元。如果螞蟻集團不被暫緩上市,其市值也將達2.1萬億元。而騰訊自身市值約4.6萬億元,再加上其參股控股的上市公司、投資的獨角獸企業估值合計則高達11.8萬億元,真正的富可敵國。

早在2020年6月,蘋果公司也已經遭到了來自於歐盟方面的反壟斷調查。對於網絡 科技 和平臺公司的反壟斷已經成為世界的***識。

物極必反 野蠻時代的結束

然而,正所謂物極必反。和大多數已經形成市場優勢的壟斷企業壹樣,無論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大企業病帶來的不思進取、官僚化、服務質量降低,以及壟斷導致的對競爭的阻礙和野心的擴張,這些問題和危機也都在互聯網巨頭身上顯露無疑。

利用市場的支配地位和資本優勢,低成本傾銷和高額補貼來打壓競爭對手,形成獨占後再肆意漲價;利用大數據進行價格歧視、所謂“大數據殺熟”;利用手中掌握的大量消費者數據,進行隱私、家庭關系、財產分析,壹方面向相關廠商、金融機構販賣數據,另壹方面對消費者進行廣告轟炸、誘導消費。

同時,利用在上下遊產業鏈上的市場支配地位,壹方面向商家收取高額的平臺入住費用,另壹方面聯合其他平臺對消費者統壹擡高價格;制定有利於平臺的“霸王條款”,壹方面逼迫商家在各平臺之間“二選其壹”,另壹方面對於消費者和用戶的投訴置之不理,隨意封號、拉黑。

並且隨著互聯網平臺企業的資金積累,逐步形成了利用客戶閑置資金進行理財的金融業務和信貸產品。各種消費貸款,利率高達15%的小微企業貸款,高杠桿、低資本的無限循環信貸已成為互聯網平臺快速斂財模式。 這種金融 科技 的創新給經濟埋下了巨大的金融安全隱患。透支消費、金融投機、非法洗錢、地下錢莊等等都在金融 科技 的掩蓋下大行其道。

公眾的利益、市場活力和國家的安全正在受到平臺壟斷和網絡資本越來越多的侵害。如何趨利避害,讓互聯網技術、互聯網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保護公眾的信息和數據安全,維護消費者利益已經成為互聯網發展的必然。並且隨著數據本身已經成為新的生產要素,其背後蘊含的巨大財富已經被公眾認知。如何將這些原本就屬於公眾的數據財富被公眾享有,也已經成為 社會 財富分配的新課題。

《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也正是在進行逐步的規範和 探索 。希望逐步劃清創新、資本與 社會 權利的界限,這有利於鼓勵創新、穩定資本預期。就如同,對於知識產權的時間期限和公益限制壹樣,數據經濟也需要形成相應的機制。 互聯網經濟的野蠻生長時代已經結束了。這與不能因為有人發現了煤炭就要永遠占有整個煤炭產業收益的道理壹樣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