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理財產品有不同的規定。有的理財產品可以提前贖回,有的不能提前贖回。比如定期理財產品,只有到期才能贖回,只有用戶中途想取出資金才能轉讓。而開放式理財產品流動性強,可以提前贖回,但可能需要支付壹定的手續費。
長期以來,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意味著資金要在壹定時間內被“凍結”。無論出現什麽意外的資金情況,都不能提前贖回封閉產品。然而,記者近日走訪發現,省城部分銀行的部分理財產品和大額存單已經投入“提前轉存”業務。這種兼顧高收益和流動性的靈活理財方式,受到了很多投資者的青睞。
對於投資者來說,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應盡量避免以虧損為提前贖回條件的理財產品。那麽投資者提前贖回需要註意什麽呢?首先,銀行理財產品的期限不宜過長,建議投資者認真考慮流動性問題,比如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後是否有提前贖回的權利。
這樣投資者可能得不到預期收益,產品也沒有到期,可以及時贖回,減少損失。其次,由於每個產品都有壹定的贖回期,提前贖回並不意味著隨時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