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退還個稅費用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中關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註釋第6段第8項:
經紀代理服務是指各類經紀、中介和代理服務,包括財務代理、知識產權代理、貨物運輸代理、報關代理、法律代理、房地產代理、專業代理、婚姻代理、代理記賬、拍賣等。
退還個人所得稅代扣手續費屬於經紀服務,應繳納增值稅。
根據新規定,企業代扣代繳手續費申報表應包含哪個會計科目?
2018年9月7日,財政部會計司發布2018《關於壹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企業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收取的代扣代繳稅款費用,作為與日常活動有關的其他項目的利潤表中的“其他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返還,應按新規定計入“其他收入”科目。
例如,假設該企業為壹般納稅人,收到654.38+0.06萬元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其中8000元用於向參與代扣代繳工作的財務人員和人力資源部門員工發放補貼。
收取手續費時:
借方:銀行存款10600元。
貸款:其他收入10000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00元
註: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按3%的稅率計算。
稅務處理費是否退還繳納增值稅?雖然這個問題存在爭議,但結合營改增後的操作方式分析,筆者認為增值稅應該按照經紀服務繳納。如果妳有不同的想法和建議,可以和我們網站的老師在線討論,還有更多新的財稅政策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