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被告應該如何針對商標侵權進行抗辯?

被告應該如何針對商標侵權進行抗辯?

法律分析:第壹,原告的訴訟主體沒有辯護資格;第二,不是相同/相似的抗辯;第三,賣家的正當來源抗辯;四、通用名抗辯;第五,註冊商標實際上沒有商業化;第六,在先權利抗辯;第七,在先使用抗辯(本抗辯後期將另文分析);第八,合理使用辯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