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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應當遵循公平合理、惠及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
第四條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
第二章兒童教育
第五條納稅人子女全日制學歷教育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
年滿3周歲,進入小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兒童,適用本條第壹款的規定。
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壹方扣除扣除標準的100%,也可以選擇雙方扣除扣除扣除標準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第七條納稅人的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保存境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學習簽證及其他相關教育證明材料備查。
第三章繼續教育
第八條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繼續教育的費用,在學歷教育期間按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等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第九條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父母或本人扣除。
第十條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應當保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第四章大病醫療
第十壹條壹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醫療費用,扣除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超過1.5萬元的部分,在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萬元限額內扣除。
第十二條納稅人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由父母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本辦法第十壹條的規定分別扣除。
第十三條納稅人應當保存與醫療服務收費和醫療保險報銷相關的原始票據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為患者提供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其年度醫療費用的信息查詢服務。
第五章住房貸款利息
第十四條納稅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在中國境內為本人或配偶購買住房的,首次住房貸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按貸款利息實際發生當年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房貸利息抵扣。
本辦法所稱首套房貸,是指購房時享受首套房貸利率的住房貸款。
第十五條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對於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可以選擇婚後購買的1套住房,由買方按照100%的扣除標準扣除,或者由夫妻雙方按照50%的扣除標準扣除,且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具體扣除方式。
第十六條納稅人應留存住房貸款合同和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第六章住房租金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城區工作無自有住房和住房租賃支出,可按照以下標準扣除:
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除第壹項所列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1萬以上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戶籍人口不超過654.38+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配偶在納稅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就業所在地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地級市的全部行政區域;納稅人無就業單位的,為稅務機關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城市。
夫妻雙方在同壹城市工作的,只有壹方可以扣除住房租金。
第十九條房屋租賃費用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壹條納稅人應當保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備查。
第七章贍養老人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壹個或者多個被贍養人的,按照下列標準統壹扣除: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與其兄弟姐妹每月分攤扣除額2000元,每人每月分攤額不能超過1,000元。可以平分,也可以由贍養人約定,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約定或指定分配的,必須簽訂書面分配協議,指定分配優先於約定分配。具體分攤方式和金額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改變。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周歲的父母、已經去世的祖父母。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條納稅人向收款人索要發票、財務票據和支出憑證,收款人不得拒絕提供。
第二十五條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時,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報送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信息,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信息,納稅人應當對所報送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前款所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撫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
《辦法》規定,納稅人需要保存備查的相關資料應當保存五年。
第二十六條有關部門和單位有責任和義務向稅務機關提供或協助核實下列與專項附加扣除有關的信息:
公安部門關於戶籍人口基本信息、戶與成員關系、出入境證件信息、相關出國人員信息、戶籍人口死亡標記等信息;
衛生部門的出生醫學證明信息和獨生子女信息;
民政部門、外交部門、法院婚姻狀況信息;
學生在教育部門的學籍信息和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境外教育機構資質信息;
技工院校學籍信息、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信息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信息;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相關住房租賃信息、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相關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支出信息;
自然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的住房商業貸款還款支出信息;
醫療保障部門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中記錄的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信息;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稅信息。
上述數據和信息的格式、標準和訪問方式由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商有關部門確定。
有關部門、單位有專項附加涉稅扣除信息,但未按要求向稅務機關提供的,由掌握涉稅信息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扣繳義務人發現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時,可以要求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核定專項附加扣除時,納稅人工作、就業所在地、經常居住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核定。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以外的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不能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全部扣除,不能結轉下壹年度扣除。
第三十壹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操作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65438年6月+10月+0日起施行。;
江蘇省國稅局昆山國稅服務廳網上開具發票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1.辦理流程:在地稅局委托國稅局代征稅費的辦稅服務廳,納稅人按照以下順序辦理。在國稅局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納稅申報表》。見附件。自然人申請代國稅局開具發票,提交身份證及復印件。
2.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在同壹窗口申報繳納增值稅及其他相關稅費。
3.納稅人在同壹窗口領取發票,應在國稅、地稅合作設立的辦稅服務廳按以下順序辦理,並在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納稅申報表》。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本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4.其他納稅人代開發票,提交具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在同壹窗口繳納增值稅,在指定的地稅窗口申報繳納相關稅費,憑相關完稅證明在指定的國稅窗口領取發票。
參考數據
搜狗百科。qq瀏覽器[參考時間2018-1-14]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申報操作流程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申報操作流程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是江蘇省國家稅務主管機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垂直管理。主要負責中央稅、中央和地方稅收的征管,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營業稅、中央企業和2002年以後新設立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還負責出口貨物退稅管理。下面是我給大家帶來的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的操作流程。歡迎閱讀。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申報操作流程
1.登錄電子稅務局。
網址:或者百度搜索“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註意:瀏覽器使用Google瀏覽器IE8.0以上,或者Firefox瀏覽器,點擊右上角“登錄”;用戶名:稅號;密碼:用戶名的最後六位數字。
2.添加應用程序
如果系統中沒有申報單,可以通過申請中心添加申報單。
應用中心——添加壹個應用,然後進入我的應用中心打開報表。
3.申報
進入申報主界面,點擊數據初始化按鈕,提示“數據初始化成功”。
4.填寫表格
“初始化數據成功”後,打開申報表,根據自己的需要填寫表格,點擊“全部保存”。不建議在每個步驟都“臨時存儲此表單”。
5.申報
點擊申報按鈕,系統顯示“正在受理”。點擊刷新,直到系統顯示“申報成功”,表示申報成功。
6.扣除
申報成功後,納稅人可點擊“待繳稅”進行手工抵扣。也可以等待系統後續自動扣款。點擊“繳稅”,出現如下界面。先打“□”,然後點擊支付。
7、報表打印
點擊“信息查詢”,然後點擊“申報查詢”,出現如下界面。點擊“查看”直接打印報告,需要點擊“預覽”。註意:圖片版本為PDF,需要下載PDF閱讀器。
擴展內容: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申報操作說明
根據江蘇省國稅局電子稅務局工作推進方案:2017年,我市所有納稅人均可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辦理納稅申報,已開通網上辦稅服務廳的,年內分批轉入電子稅務局系統。自2006年5月1日起,新設立的原地稅改革單獨負責單位和家庭的納稅人,使用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系統進行網上申報。感謝您對國稅工作的支持!
納稅人可以通過進入網站進入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
進入新的電子稅務局後,點擊右上角的登錄或者左上角的用戶登錄進行登錄。用戶名為納稅人稅務登記號,初始密碼為法人身份證後6位。窗口中打開的初始密碼是123456。請及時修改密碼。
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月申報:
納稅人登錄新的電子稅務局後,點擊左上方菜單欄上的我的申請,進入申請後,選擇點擊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月申請。
進入申請後,可以看到納稅人的期間、申報狀態、截止日期等信息。點擊進入申報頁面,進入報表前點擊數據初始化,初始化成功後點擊修改進入報表。
壹般情況下,壹般納稅人需要填寫主表、附表1和附表2,點擊報表上方的數據準備區,導入各自期間的已認證進項發票。
填寫完表格後點擊報表頂部的“全部保存”,然後點擊“返回”進行申報,再點擊“刷新”更新申報狀態。
申報後,納稅人如需繳納稅款,可根據系統提示進入待繳稅頁面或從左側菜單欄申報繳納——待繳稅進入繳款頁面,選擇繳款單,點擊繳款按鈕。
繳費成功後3-5天,即可申報繳費-完稅憑證,查詢並打印完稅憑證。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季申報可參照壹般納稅人申報程序。
3.信息查詢
點擊信息查詢-申報查詢,查詢並打印申報單。
4.壹般功能的使用
青田報文導入:如果納稅人企業需要導入青田報文,可以在通用功能-青田出口報表導入中選擇要上傳的本地文件,點擊【導入】。
農產品發票領用:點擊【通用功能】-【農產品發票領用】,點擊【增加】,錄入農產品發票信息,點擊【保存】。
海關完稅憑證上傳:點擊【通用功能】-【海關完稅憑證上傳】,選擇要上傳的本地單據,點擊【上傳】。
海關稽查明細查詢:上傳海關完稅憑證後,如果需要查詢明細,可以點擊【通用功能】-【海關稽查明細查詢】,選擇提交月份,點擊【查詢】。
海關稽查通知書下載:海關稽查通過後,如果需要下載海關稽查通知書,可以點擊通用功能-海關稽查通知書下載,選擇稽查月份,點擊海關稽查通知書下載。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網上開票申請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1.辦理流程:在地稅局委托國稅局代征稅費的辦稅服務廳,納稅人按照以下順序辦理。在國稅局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納稅申報表》。見附件。自然人申請代國稅局開具發票,提交身份證及復印件。
2.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在同壹窗口申報繳納增值稅及其他相關稅費。
3.納稅人在同壹窗口領取發票,應在國稅、地稅合作設立的辦稅服務廳按以下順序辦理,並在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納稅申報表》。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本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4.其他納稅人代開發票,提交具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在同壹窗口繳納增值稅,在指定的地稅窗口申報繳納相關稅費,憑相關完稅證明在指定的國稅窗口領取發票。
參考數據
搜狗百科。qq瀏覽器[參考時間2018-1-14]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
第壹步:在百度搜索中搜索江蘇省國稅局網上辦稅服務廳。在搜索結果中找到第壹項,如圖1,點擊進入官網。
第二步:進入官網後,將頁面拖動到網站下方如圖所示的位置,然後找到想要辦理的業務並選擇相應的選項,點擊回車即可操作。
第三步:以增值稅發票檢驗為例。點擊此選項,進入大圖所示頁面,輸入所需的各種信息,即可進行業務操作。
擴展數據:
1.為降低征收成本,理順責任關系,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按照“瘦身”與“健身”相結合的原則,完善結構布局和力量配置,構建優化、高效、統壹的稅收征管體制,國務院於2018年印發了《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
2.同年6月15日上午,各計劃單列省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並,統壹掛牌。7月20日,省市縣鄉四級新稅務機構全部掛牌。
3.江蘇省國稅局抓住機遇,對全省稅收工作進行重大調整,實現壹個辦公室、壹張網、壹鍵咨詢、壹套信息辦公,從體制機制上逐步從根本上解決納稅人兩頭跑、兩頭報、兩頭查的問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稅地稅合並
江蘇電子稅務局
江蘇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地址
江蘇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地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應當遵循公平合理、惠及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
第四條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
第二章兒童教育
第五條納稅人子女全日制學歷教育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
已滿3周歲且在進入小學前正在接受學前教育的兒童,適用本條第1款的規定。
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壹方扣除扣除標準的100%,也可以選擇雙方扣除扣除扣除標準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第七條納稅人的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保存境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學習簽證及其他相關教育證明材料備查。
第三章繼續教育
第八條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繼續教育的費用,在學歷教育期間按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等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第九條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父母或本人扣除。
第十條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應當保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第四章大病醫療
第十壹條壹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醫療費用,扣除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超過1.5萬元的部分,在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萬元限額內扣除。
第十二條納稅人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由其本人或者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由父母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本辦法第十壹條的規定分別扣除。
第十三條納稅人應當保存與醫療服務收費和醫療保險報銷相關的原始票據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為患者提供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其年度醫療費用的信息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