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次消防壹般是開發商做好的,二次消防壹般是商業建築的租戶要自己負責的。商戶的裝修工程的報審手續中,要求有這個大樓的整體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壹次消防)的復印件。壹次消防是指這個商業建築在建設時進行的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用以保證建築物本身的消防安全。此時,消防部門主要考慮的是防火分區設置、消防設備安裝等問題。 二次消防是指這個商業建築在使用時需要進行的消防安全保護,壹般就是指內裝修設計審核。商業建築需要履行上述的兩次消防申報手續。消防工程在改變原有的功能設施及布局的情況下,需要報審。也就是只要這個商業建築在使用時需要進行的消防安全保護,壹般就是指內裝修設計審核。二次消防壹般是商業建築的租戶(使用者)自己負責。針對二次消防推薦西安都安消防,針對消防設計,審核,申報,備案,安裝,裝修,設計,改造,檢測,驗收手續,開業許可,安全檢查,維保等消防改造施工工程等都能做。
二次裝修消防驗收流程: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二次消防審查設計合格意見書;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第三方消防檢測機構出具的火災報警及各系統現場檢驗合格報告書;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裝修材料:頂、地、隔墻材料送消防建築材料試驗中心做形式檢驗並獲取合格意見書) ;
5、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第十條、對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實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
第十二條、特殊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未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的,有關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或者批準開工報告。
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作出場所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承諾,提交規定的材料,並對其承諾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消防救援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許可。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及時對作出承諾的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核查。申請人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消防救援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檢查。經檢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予以許可。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消防安全檢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