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突泉縣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同時,該局還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規範和管理,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壹、突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1.制定和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健康發展;
2.負責全縣公務員的錄用、聘用、培訓、考核、獎懲,維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
3.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的招聘、用工、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調解,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4.負責全縣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完善和管理,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有效運行;
5.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和就業競爭力;
6.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突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服務內容
1.提供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為企業和求職者提供便捷服務;
2.開展就業指導和職業規劃服務,幫助求職者實現就業願望;
3.提供社會保險咨詢和經辦服務,方便群眾了解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4.受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申請,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5.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活動,提高勞動者的職業素質和技能水平。
三、突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意義
突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該局通過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為突泉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社會保障支持。
總而言之:
突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為突泉縣人民政府的重要機構,承擔著全縣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該局通過制定實施相關政策,提供各項服務,加強市場監管,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為突泉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和社會保障支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7條規定:
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開展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條規定: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2條規定: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