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主義者認為,在壹個沒有警察力量保護以避免暴力和違約的社會中,公民之間的糾紛會導致幫派的形成,從而導致無休止的暴力,形成部落分裂的內戰環境。同時,他們也認為無政府主義資本家已經簡單地否定了規模有限的立憲政府的可能性。
小政府主義者和國家主義者認為“搭便車問題”使得無政府資本家(更廣義地說,任何反國家的政治制度)無法在現代社會中運作,私人公益服務將使壹些沒有付費的人受益(例如,雇傭保安不僅會使付費者受益,還會使其他轄區的居民受益),導致沒有人願意付費。他們認為,壹些不可或缺的產品或服務,如民用或軍用防禦,公共資源的管理,以及公共利益的提供,如道路或燈塔,如果沒有政府的有效控制,就無法生產。因此,如果真的按照無政府資本主義的要求取消國家,將會產生壹場大災難,或者最終導致政府壟斷的重新建立,以解決取消國家所帶來的協調問題。壹些自由市場經濟學家的反駁強調,搭便車的問題可以通過私人契約擔保來解決。壹些無政府主義的資本家也爭論“公共利益”的“問題”,說這只是壹種幻覺,他們也誤解了個人生產類似服務的潛力。大衛·弗裏德曼等其他人指出,市場失靈的問題只能發生在私人市場,因為控制國家行為的政治市場失靈。
羅伯特·諾齊克在他的著作《無政府狀態、國家和烏托邦》中認為,無政府資本主義將不可避免地變成壹個小政府國家。即使沒有人違反互不侵犯原則,市場競爭的結果最終也會形成單壹的區域性私人防禦和司法機構,這種機構將與所有人的利益結合在壹起,因為其他機構無法有效地與最重要的機構競爭。所以他覺得,即使無政府資本主義的理論是正確的,它產生的不穩定體系在現實世界中也不會持久。無政府主義資本主義認為壹個人的選擇和行為是“自願的”——只要不被他人脅迫或欺詐。他們還認為,捍衛個人財產的想法是防禦性的——只要財產是通過合法手段獲得的。因此,只要雇員和雇主同意合同,就業就被視為壹種自願行為——不管對財產的限制。壹些批評者認為它忽略了對人類和非人類因素的限制,如對食物和住所的需求,以及對已用和未用資源的限制。所以,如果壹個人是為了吃住而被雇傭,那麽這種雇傭關系就是非自願的,因為雇主限制了資源的使用,使得雇員無法滿足他的需求。這本質上是壹場關於“自願”二字的爭論。無政府主義資本家後來不再使用這個詞,認為它在道德上不合適。其他批評者則認為雇傭行為不是自願的,因為財富的分配使得這種制度處於私有財產形成的強制契約的力量之下,壹些個人必須為其他人服務。這是壹個關於財富分配正義的更深層次的爭論。壹些批評家持有最終國家正義理論,而無政府資本主義則訴諸平等權利理論。壹些批評者將私有財產本身視為壹種具有侵略性或潛在侵略性的東西,而不壹定是防禦性的,因此認為基於不平等私有財產的關系不可能是“自願的”。
批評者還指出,無政府主義者的道德並不保證任何幫助他人的積極道德義務(利他主義道德原則)。與其他自由主義者壹樣,無政府主義資本家會辯稱,根本不存在這種道德義務,或者說,如果幫助他人的道德義務真的存在,那麽也將存在壹種基本的道德義務,以確保個人不會被迫履行前壹種義務。無政府主義資本家認為是否幫助他人應該來自壹個人的自由選擇,不承認任何形式的社會責任的存在。他們和右翼自由主義者壹樣,認為積極權利和消極權利是有區別的,消極權利應該得到承認,但積極權利卻被否定。批評者通常認為這種態度是不道德或自私的,或者拒絕承認積極權利和消極權利之間的區別。
財產所有權及其派生權利壹直是不同哲學家爭論的焦點之壹。很多批評家對產權的看法不像無政府主義資本家那樣純粹。主要話題是什麽是合法財產,什麽樣的行為構成遺棄財產。第壹個問題甚至在無政府主義的資本家中也經常爭論:壹些人否認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在經濟中沒有實體的產品。壹些支持私有財產的人也質疑無政府資本主義理論中的閑置土地是否屬於合法財產(個人無政府狀態)。第二個話題受到社會主義者的普遍批評,他們不相信放棄財產。無政府資本主義有嚴格的判斷放棄的標準:壹個人保持所有權(或多或少),直到他同意交易或放棄。對這種觀點的批評持較寬松的判斷標準;比如壹個人只要停止使用,就失去了所有權(或多或少)。同樣,大多數社會主義者和其他將土地和自然資源視為公有制的哲學都憎惡原始占有的概念。壹些哲學家認為,主張土地和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是不道德和非法的,因此反對以土地所有權為前提的無政府資本主義。
功利主義簡單地批判無政府資本主義沒有實現效用最大化,認為它無法實現目標。這樣的批評來自許多不同的政治觀點和意識形態,不同的批評者對哪種制度能為最多的人實現最多的利益也有不同的看法。無政府主義資本家把不侵犯原則視為對文明人類行為的“側限”,或者說是人類社會的必要條件(赫伯特·斯賓塞,默裏·羅斯巴德),所以不應該使用模糊的功利主義價值觀。而另壹個奧地利學派的回應則認為,個人功利主義是無法用加法的數量來衡量的,並因此得出所有功利主義理論在邏輯和數學上都是無效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