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當向住所地省級通信管理局辦理備案手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依法辦理備案手續。
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
本辦法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通過互聯網域名訪問的網站或者僅通過互聯網IP地址訪問的網站,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擬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當通過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如實填寫《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並辦理備案手續。
信息產業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並公布備案登記表。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藥品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在辦理備案手續時,還應當向住所地省級通信管理局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文件。
擬從事公告欄服務的,在履行備案手續時,還應當向居住地省級通信管理局提交公告欄服務專項備案材料。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開通時,在首頁底部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並按要求在備案編號下方鏈接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網站,供公眾查詢核實。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開通時,按照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的要求,將備案用電子驗證標誌置於其網站的指定目錄中。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合法。
本辦法所稱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內容,是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網站的互聯網域名或者IP地址下包含的信息內容。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經登記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
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立即暫停或者終止向被省通信管理局處以暫時關閉網站或者關閉網站處罰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或者非法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其接入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備案信息。
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用戶信息動態管理、記錄留存、有害信息報告等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並按照信息產業部和省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對接入用戶進行監管。省通信管理局應當依法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進行年度審核。
省通信管理局通過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在線進行年審。違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未履行備案手續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由住所地省級通信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如果妳拒絕改正,就關閉網站。
超越備案項目提供服務的,由住所地省級通信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關閉網站並取消備案。年審中,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其住所地省級通信管理局通過信息產業部備案系統等媒體公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關閉網站並取消備案:
(壹)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備案網站提交年度審計信息的;
(二)新聞、教育、公安、安全、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出版、保密等國家部門依法對各自主管部門的專項內容進行年度審核。《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登記表》組織者名稱:
組織者的性質:
組織者的有效身份證號碼:
投資方或上級主管單位:
網站名稱:
網站負責人的基本信息
組織者的郵寄地址:
網站訪問模式:
服務器的位置:
網站主頁地址:
網站域名列表:
IP地址列表:
網站訪問服務提供商的名稱:
需要前置審批或特別審批的內容:
註意:
1.“組織者名稱”欄:網站由某個組織運營的,應填寫該組織的名稱;如果是個人經營的,應填寫個人姓名。
2.“主辦單位有效證件號碼”欄:網站由組織機構開辦的,該欄應填寫相關部門頒發的單位代碼,並註明相關單位名稱。如需要工商登記的,應填寫工商部門核發的企業事業單位法人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號或有效期內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上的編號。網站由個人開辦的,應在欄目中填寫個人有效證件號碼(如身份證號)並註明發證單位名稱。
3 .“網站訪問方式”欄應填寫專線訪問、主機托管、虛擬主機等訪問方式。
4.“網站名稱”、“網站家庭地址”、“網站域名列表”、“IP地址列表”等欄目應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其中,“網站主頁地址”壹欄應填寫網站主頁的域名或IP地址。對於只能通過互聯網IP地址訪問的網站,“網站域名列表”壹欄可以不填。
5.在“服務器放置地點”欄中填寫網站服務器或租用的服務器空間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其他地方。
6 .“網站接入服務提供商名稱”應填寫與其簽訂網站接入服務合同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商的名稱。
7.“需要前置審批或專項審批的內容”壹欄:網站涉及新聞、出版、教育、醫療、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需要前置審批的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需要專項審批的公告欄服務,應在此欄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