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壹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印花稅為房款的0.05%;
2、交易費為3元/平方米;
3、營業稅為全額的5.5%(房產證滿5年的普通住房不需要繳納);
4、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壹住房的可以免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