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無證經營的後果是什麽

無證經營的後果是什麽

無證經營,指企業或個人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並發給營業執照而自行從事工商業活動的行為。

從事無證經營的,壹般都不具備從事社會經濟活動的人員、資金、技術等條件,因而不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其經營活動往往會影響社會經濟秩序。國家法律規定,未經核準登記的工商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不得籌建或開業。否則,要受到相應的制裁。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