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夫妻共有的財產如何變更為壹方?

夫妻共有的財產如何變更為壹方?

(1)抵押貸款未到期。持所需證件到房管中心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持相關證件到貸款銀行辦理抵押義務人變更手續。需要的文件壹般有:兩人的離婚證及法院對房屋產權的判決條款,兩人的省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辦理抵押貸款時的相關證明等等。

(2)抵押貸款已還清。這個比較簡單。產權所有人有有效合法的證件(離婚協議、離婚證、法院關於房產的判決規定、個人省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原件等。)到相關房管核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還有很多方面要註意,比如證明壹定要有效,離婚協議壹定要公開備案,避免遇到不必要的阻力(比如對方認為不合適,毀約)。所有證明妳擁有房子的證件都很重要,壹定要自己保管。同時要註意房屋的所有權和房屋的用途。壹旦認為協議中有需要進壹步修改的地方,應及時起訴,判決後直接過戶。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的範圍,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所有:

(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政策收入、補貼;

(二)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入;

(4)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因繼承和贈與而取得的財產。繼承所得是指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未實際占有,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六)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七)雙方實際獲得或者應當獲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安置補償。

(八)支付給軍人的復員費、自謀職業費等壹次性費用,應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給部分夫妻。

第1063條規定了配偶壹方的財產範圍。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夫妻壹方的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專屬於丈夫或者妻子的財產;

(4)壹方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需要明確的是,如果是壹方的財產,並不會隨著夫妻結婚而自動成為同壹財產。對於婚前財產,仍歸壹方,離婚時不能分割。但如果另壹方能夠認定該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則可以按照公證進行分割。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人民網-夫妻不動產關系變更免征契稅和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