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逍遙鎮胡辣湯事件和花花牛喝酒事件是有先後順序的。逍遙鎮胡辣湯事件引起花花牛跟風維權。事情是這樣的:某小商戶使用了逍遙鎮的商標,但他並不知道該商標已於2003年被逍遙鎮協會註冊,於是收到了逍遙鎮協會的法律傳票,要求該商戶支付3-5萬元的侵權費或每年1,000元的會費。不僅是這家商戶,逍遙鎮當地很多商標商戶都收到了法律傳票。這件事曝光後,花花牛也開始維權。
第二,兩起事件的性質不同。逍遙鎮胡辣湯是合法維權事件,但花花牛飲品不壹樣。有商家從外地購買了壹批類似花花牛飲料的飲料,被花花牛飲料公司起訴侵權。然而,這些不明所以的商家認為他們只是從其他地方購買了這些類似的產品。如果妳想起訴侵權,妳應該起訴制造商,而不是他們的業務。所以很明顯,花花牛飲料公司不是在維權,而是通過流氓手段索要巨額費用。
第三,兩件事的最終結果應該是什麽?逍遙鎮胡辣湯事件的最終結果也可以說是最好的結果。小商戶加入逍遙鎮胡辣湯協會,越好越好;花花牛飲料公司起訴其他商家侵權無效,小商家無需賠償花花牛飲料公司侵權費用。
有必要對知識產權進行總結和理解。盲目理解知識產權,起訴他人侵權,是不可取的。這種行為危害社會,可以說是誹謗他人。在提高自我產權意識的同時,也需要和其他商家保持良好的業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