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是主權獨立的,應該相互尊重。這是國際法和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也是國家之間發展平等互利的國際經濟、文化和民事關系的前提。
第二,平等互利原則
平等互利原則是國際交往的基本原則,體現在主權國家之間。國家不分大小強弱,在法律上壹律平等,在經濟關系上互利互惠。
三。遵守國際條約,參考國際慣例。
條約必須得到遵守,這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所有締約國都有遵守條約的義務,在國際民間交往中也是如此。人民國家參加或締結的任何國際條約,締約國必須遵守,締約國也必須遵守。條約優於國內法也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之壹。如果國際條約與國內法有不同規定,則以國際條約為準。
第四,註重保護弱勢方合法權益的原則
動詞 (verb的縮寫)維護和促進國際民商事交往發展的原則
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
(1)作為民事關系主體的壹方或雙方是外國的自然人或法人,或無國籍人,有時也可以是國家或國際組織;
(2)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或對象,是位於外國的東西或財產,或需要在外國完成的行為;
(3)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即當事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系所依據的法律事實(行為或事件)發生在外國。包括涉外物權關系、涉外債權關系、涉外知識產權關系、涉外婚姻家庭關系和涉外繼承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條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確定。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沒有規定的,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