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用承諾書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企業自身誠信自律意識,建立誠信經營長效機制開向社會作出如下信用承諾:
壹、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讓誠信經營成為全體員工的***同理念和行為準則;
二、在辦理各種行政事項,提供真實、合法、有效、準確材料;
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經營活動秩序,不違背社會公德,不制售假冒偽劣、虛假宣傳;
四、嚴格遵守企業年度報告制度,每年6月30日前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依法向社會公示;
五、嚴格遵守企業即時信息公示規定,自應公示的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六、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原則,與同行保持良好的競爭與合作,不搞不正當競爭;
七、嚴格履行承諾,信守合同,不欺詐、哄騙和損害消費者、員工利益;
八、堅持以人為本,完善服務體系,及時合理地解決消費者與用戶投訴;
九、加強企業信用管理,做好誠信教育培訓,樹立誠信經營的企業文化理念+、自覺參加各類公益活動,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履行社會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