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企業的經營範圍有以下要求:
1.企業的經營範圍由章程規定,不得超出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
2.企業的經營範圍必須依法登記,即企業的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企業應當在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企業經營範圍內的項目,在登記前必須依法經過批準。
?企業經營範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的,企業應當自取得審批機關批準文件、證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批準文件、證件、審批機關、審批內容、有效期等事項。其中,企業設立時申請的經營範圍包括前置許可經營項目的,企業應當自設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示。
?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證件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當自批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相關變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