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粉塵控制工作計劃

粉塵控制工作計劃

粉塵控制工作計劃1壹、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治理,嚴肅查處汙染環境的違法行為,有效解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突出問題,提高建築施工標準化水平;建立控制施工揚塵的長效機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揚塵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

二、組織保證

為切實加強對建築揚塵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區城鄉建委成立了建築揚塵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委分管領導為領導小組組長,建管部門和區安監站相關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站,具體負責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

第三,時間安排

(1)部署階段(4月20日前)。

區安監站會同相關單位根據工作實際,對全區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擬定全區房屋市政工程,建立工程清單(見附件2)和臺帳(見附件3),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2)實施階段(4月21至6月165438+10月30日)。

各區安監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每月月底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城鄉建委(見附件1)。

(3)匯總階段(65438+2月1至65438+2月31)。

區安監站要總結分析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認真總結施工揚塵治理的經驗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的揚塵治理措施和建議,並按要求及時報送市城鄉建委。

四、主要措施

各區安監站和有關單位要按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根據職責分工並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做好施工揚塵控制工作。

(壹)監督項目建設各方主體責任的落實。

1,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施工單位對施工揚塵治理負總責,將揚塵治理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在工程合同中明確相關內容,並按時足額支付。

2、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揚塵控制責任制,編制揚塵控制專項方案,並嚴格執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公示揚塵控制措施、責任人、主管部門等信息,並及時向區安監站報送施工揚塵控制措施落實情況。

3、渣土運輸單位的主要責任。渣土運輸單位應當建立工程渣土(建築垃圾)運輸揚塵汙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使用符合規定的車輛,加強車輛和人員管理。

(二)監督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措施的落實

根據《重慶市主城區揚塵汙染防治辦法》(市政府令第272號)、《重慶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揚塵和噪聲汙染防治實施意見》(渝建發[2014]64號)及施工揚塵防治相關標準、規範和文件,全面落實揚塵汙染防治十項強制性規定, 如“全封閉施工、地面硬化、車輛沖洗、使用預拌混凝土、煙塵排放控制、易揚塵物質處置、高空垃圾處置、渣土密閉運輸、濕式施工、視頻監控”,並重點加強以下工作:

1.區政府發布空氣汙染預警信息後,區安監站、相關單位和在建項目要快速反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揚塵控制和降塵。

2.在空氣汙染預警期間,建議將導致揚塵汙染的在建工程主動停工;對因技術連續性或其他特殊原因暫時不能停工的重點項目,要嚴格落實施工揚塵汙染防治“十條”強制性措施。

3.施工現場的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場地和土方應集中堆放,易揚散落的材料,如河砂、石粉、水泥、砂漿、石膏等。,露天堆放,用綠色防塵網進行全覆蓋,不留死角。

4、施工現場道路、砂漿攪拌場所和土方開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產生粉塵的作業或工序,必須采取灑水降塵措施或設置噴霧設施。

5.工地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在離場前,必須按要求進行沖洗,特別是車身、擋泥板、底盤等部位,不得帶泥離場。

6、新建工程現場巷道、高層建築水平防護棚設置噴霧裝置;在砂漿攪拌站等固定作業場所設置安全美觀的防塵室;土方開挖和基坑工程必須配備霧槍抑塵設備。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壹)高度重視,周密部署。

各區安監站和相關單位要站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施工揚塵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統籌安排,落實工作。

(二)廣泛宣傳,提高認識。

各區安監站和相關單位要廣泛開展建築行業施工揚塵控制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使項目建設各方充分認識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自律意識,主動做好揚塵防治工作。

(3)加強監管,嚴格執法。

各區安監站要綜合運用日常巡查、隨機抽查等手段,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必要時,根據《大氣汙染防治法》,從被責令改正的次日起,可以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同時,對產生揚塵汙染的施工現場,要結合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誠信評價和考評等情況進行嚴厲處理。

(四)完善長效機制。

各區安監站要逐步建立執法聯動機制,確保揚塵治理和監管常態化,把施工揚塵治理作為日常工作,堅持不懈,進壹步鞏固治理成果。

(5)加強信息報送。

區安監站做好信息報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將《建築工地揚塵專項治理進展情況統計表》(附件1)報送市城鄉建委揚塵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揚塵治理工作方案第二部分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大氣汙染防治的有關部署要求,進壹步推進我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揚塵防治工作。特制定以下計劃。

壹、指導思想

圍繞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的工作決策部署,以給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為目的,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意識,強化管理措施,著力解決建設工程揚塵問題。

二、工作重點

(壹)落實施工揚塵防治主體責任。

1.根據有關規定,施工單位必須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括施工期間的粉塵控制)進行充分計算,以確保施工單位對粉塵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實。

2.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專項方案,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並按承包範圍落實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措施。工程由總承包單位實施的,總承包單位應當落實施工現場的防塵措施。

3.監理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準備,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各項防塵和應急措施,並及時向住建部門或安監機構舉報相關違法行為。

(二)落實施工揚塵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嚴格落實防塵設施、裝置等措施。房屋施工現場必須用施工場地圍擋封閉,市區主要路段的高度不低於2.5米;壹般路段的場地設置高度不小於1.8m..圍欄應牢固、穩定、整潔、美觀。圍擋入口處應設置洗車平臺、沈澱池和車輛清洗設施,運輸車輛必須脫泥清洗後方可出場。施工現場運輸土方和渣土的車輛必須封閉或遮蓋嚴密。嚴禁使用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渣土等運輸車輛,嚴禁隨意沿路拋撒、傾倒。鼓勵施工現場在道路、圍欄、腳手架上安裝噴灑或噴霧等降塵裝置;鼓勵在施工現場安裝空氣質量檢測儀等裝置。

2.實施建築垃圾消耗控制措施。施工現場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應集中存放在封閉的垃圾站,並及時清運出場。清理樓層、腳手架平臺垃圾時,應灑水抑塵,並使用密閉桶或容器清運。嚴禁向空中拋擲或焚燒各種廢棄物。

3.加強建築工地防塵降塵管理。施工現場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堆放區、生活區、辦公區的地面應按照規定進行硬化,其他裸露場地應進行覆蓋、固化、灑水和綠化。建築土方、工程渣土等。應及時清除,現場臨時集中堆放應采取密封防塵網等措施。對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3個月不能開工的,要進行綠化、鋪裝或覆蓋。

4.嚴格管理施工現場的建築材料。施工現場的建築材料、構件和工具應按總平面布置圖分類整齊包裝。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能灑水的要按時灑水抑塵,不能灑水的要覆蓋等措施。水泥等易飛揚的細粒建築材料應存放在倉庫或密閉容器內或加蓋,嚴禁露天放置;搬運時應采取防塵措施。剩余材料及時回收。

5.完善土方開挖爆破防治措施。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土方開挖、土方回填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時,必須采取圍擋隔離、噴灑、噴淋等降塵措施。遇有5級以上風力或嚴重空氣汙染等惡劣天氣,嚴禁進行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產生揚塵的作業。

6.加強市政工程揚塵的防治措施。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根據現場情況設置固定或可移動的封閉圍擋和警示標誌,定期灑水降塵,定期清洗排水系統。施工泥漿應存放在密閉容器內,不得排入市政管道,施工車輛應配備沖洗設備。

7.加強渣土和城市建築垃圾運輸、預拌混凝土生產和運輸的管控。攪拌站應采取覆蓋、密封、灑水(噴霧)、降塵等措施。有效控制堆放、裝卸、運輸、攪拌等環節造成的粉塵汙染。攪拌站生產應封閉,並采取防塵措施。攪拌站的出入口應設置洗車平臺和沖洗設施。混凝土、渣土和城市垃圾運輸車輛應當采取防泄漏措施,避免運輸過程中發生滴漏、遺撒和泄漏。

(三)落實施工揚塵防治和應急措施。

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空氣重汙染預警,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項目將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措施。

三。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治理,全面控制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揚塵汙染。2017年底,力爭實現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方案100%到位,基本揚塵控制措施100%到位,空氣嚴重汙染等惡劣天氣揚塵控制應急響應100%到位。

四、工作步驟

(1)動員和部署階段。

2017年4月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揚塵治理專項規劃,部署各階段任務,全面啟動揚塵治理工作。

(2)實施措施階段。

2017年4月至6月11。各方責任主體應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自檢,全面落實項目的防塵措施。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日常監管和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加強揚塵防治執法檢查。對揚塵防治措施未落實的項目,要責令停業整改,對問題嚴重、拒不整改的項目,要依法嚴懲,並曝光項目及相關責任人的不良行為,確保施工揚塵防治措施全面落實。

(3)總結驗收階段。

2017 165438+10月到65438+2月。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完成對本地區(含所轄縣市)揚塵治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和工作總結,並於2月20日前將揚塵工作總結報我廳建築管理處(聯系楊超)。我廳將結合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和季度督查,對各地揚塵治理情況進行督導驗收。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建築施工揚塵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抓緊部署,立即行動。切實加強與各級政府的溝通,幫助解決施工揚塵控制中存在的綜合性問題。結合本地實際,在當地政府的統壹組織領導下,完善主要領導牽頭的揚塵防治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目標、措施、步驟和要求,落實行政區域內的行業指導和分級管理職能,有效編制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揚塵防治工作方案100%。

(2)嚴格執法監管。

加強建築和市政工程揚塵防治監管執法工作,建立舉報督辦和明察暗訪工作機制,督促施工各方、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落實施工揚塵防治責任。對不履行揚塵防治責任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認定建築市場違法行為記錄,並在社交媒體上公開曝光,確保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防塵措施100%落實到位。

(3)完善應急措施。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做好特殊天氣條件下施工揚塵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與當地環保和氣象部門的溝通,及時掌握空氣汙染和氣象信息。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嚴重汙染等惡劣天氣等級預警響應,及時落實房建和市政工程應急響應措施,確保房建和市政工程揚塵防治應急響應100%。

(4)加強評估結果的應用。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加強對所轄縣(市)建築施工揚塵防治的監督檢查和年度考核,對工作突出的給予通報表彰;對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進行問責,並函告地方政府。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揚塵治理工作部署,進壹步加強建設工程揚塵汙染防治,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壹步加強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和挖泥船夜間巡查的緊急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2017年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打好大氣汙染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65 438+07]72號)等文件,並結合我市實際,

壹、指導思想

以“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為指導,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健康為目標,以大力推進綠色、安全、文明施工為手段,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綜合推進、標本兼治的原則,通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明確責任、強化監管,有效控制了施工現場揚塵,為打贏我市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的指引下,目標是打贏建設工程揚塵汙染防治攻堅戰。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要進壹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加強協作配合,進壹步強化和細化建設項目揚塵控制和整改工作,減少各類揚塵汙染的產生和排放,有效降低揚塵汙染對大氣環境的影響,確保完成市轄區範圍內施工揚塵控制目標任務。

第三,領導機構

為推進全市建築施工揚塵治理,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做好揚塵治理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成立開封市建築施工揚塵治理夜間檢查領導小組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站,辦公室主任為王俊傑。

四、主要整改內容

壹是施工現場要嚴格落實揚塵治理“六個百分之百”要求,堅決遏制揚塵的產生,對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壹律停工整改。

二是嚴查夜間土方施工。土方施工未采取防塵降塵措施或措施不力的,壹經查實,嚴肅處理。

三是嚴查渣土運輸、物料運輸、裝卸等施工車輛的沖洗情況所有駛出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進行有效沖洗後才能上路行駛。嚴禁帶泥帶土上路。

四是10月2017115至3月2018“防寒”期間,全市實施“封土行動”,城市建成區停止各類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拆除)。經有關部門許可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工程,涉及土方作業的,除應出具施工防揚塵承諾書外,還應指定專人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揚塵控制,嚴格落實施工現場的防揚塵措施。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壹)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嚴格執行夜間檢查制度,嚴格執行檢查標準。2017具體檢查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情況制定。

(二)夜間檢查原則上每周不少於壹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安全監督站負責制定路線。重汙染天氣應急期應增加夜間巡查頻次。

(3)夜間巡視人員應實時記錄巡視路線和每次巡視發現的問題,並建立巡視工作臺賬於次日報送安監站,安監站應建立夜間巡視記錄臺賬,記錄巡視發現的問題、下達的整改和整改反饋。每周壹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夜查記錄臺賬,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值班領導匯報本周檢查情況並根據工作情況確定本周夜查時間,安排本周夜查人員。

(4)守夜人嚴格按照粉塵防治標準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責令相關單位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責令其停工整改,並於次日將檢查情況反饋給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督辦。

(5)對檢查中發現揚塵防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力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采取掛牌督辦、經濟處罰、媒體曝光、列入黑名單、誠信記錄不良行為、禁止其參與建築市場投標等措施。

(六)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高度重視,進壹步加強組織領導,充實人員力量,對工作不積極、工作推諉扯皮、貽誤整體整改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任單位和人員,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