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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集體協商案例參考資料

工資集體協商案例參考資料疫情突然發生,企業措手不及。這時候就需要職工和企業進行集體協商,齊心協力,共克時艱。集體協商是我國協調勞動關系的壹項重要制度,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請參考分享給妳的企業工資協商會議紀要。

材料壹爆發期間,各地工會引導企業和職工開展集體協商,兼顧勞資雙方合法權益,培育了壹批集體協商的優秀典型案例。上海市總工會責成上好佳食品工業有限公司、思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開展集體協商,就員工薪酬福利、未復工員工使用年假等問題達成諒解。企業承諾疫情防控期間不裁員、不減員。Xi市總工會指導陜西秦晉橡樹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餓了麽閻良站)以網絡視頻會議的形式成功開展集體協商。經協商,騎手每單獎勵增加11.12%-43.75%,增加每日保底工資200元,並為騎手提供口罩、酒精、手套等防護用品和免費簡餐。雲南省普洱市沃爾咖啡公司管理層主動向工會提出要約,就因疫情未復工期間的工資待遇、員工帶薪年假、體檢、餐補、員工福利等達成共識。福建省泉州市總工會通過微信指示韓偉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開展?雲談判?。內蒙古赤峰市總工會?上下?指導2020年玉龍郭斌股份有限公司瑞祥酒店集體協商會議。

個案分析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關系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第六條規定:工會應當幫助和指導勞動者依法與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第五十壹條規定:壹方面,企業職工與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平等協商,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

《工會法》第六條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代表和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維護全國人民的整體利益。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第二十條規定:工會幫助和指導職工與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會代表職工與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中華全國總工會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企業聯合會、全國工商聯等部門,出臺了《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的意見》,將集體協商作為協調穩定勞動關系的重要機制,鼓勵和支持企業與員工協商解決勞動用工、工資待遇等問題。根據這壹意見,地方工會出臺了集體協商指南。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出臺的意見,地方工會的工作指南,地方工會引導企業和職工使用微信?雲談判?、網絡視頻會議等形式開展集體協商,就薪酬、休息休假、勞動保護、員工福利、是否裁員等與員工權益密切相關的問題達成* * *諒解。

典型意義

疫情發生突然,企業措手不及。這時候就需要職工和企業進行集體協商,齊心協力,共克時艱。集體協商是我國協調勞動關系的壹項重要制度,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在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期間,企業和員工本著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解決問題,有難共擔責任的原則,在集體協商制度的框架下,* * *會原諒,尋求雙方權益的平衡來克服困難。

材料21。基本情況

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是xx壹家老牌酒店及上市公司,自1994起在xx證券交易所上市。擁有員工272人,股東23010人,股份總數3.294億股。由於大股東違規擔保、經濟不景氣等客觀原因,xx陷入財務危機。如20101892.83年報披露,其總資產為665438元+01888349.95元,凈資產為-65438元+。

如果20xx年內不能實現?凈資產為正?、?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利潤是否為正?兩個目標,上市將被終止,眾多股東股權價值為零,債權人只能通過破產清算和拍賣現有資產來清償,xx員工面臨失業風險。20xx年7月23日,債權人正式向xx中院申請破產重整,拉開了司法救助的序幕。20xx年9月xx日,xx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xx破產重整案。

二、審判情況

20xx 12 14,債權人會議對重整計劃進行表決,債權人組表決通過率為100%,投資人組為99.78%,普通債權人組為83.77%,以高比例表決通過重整計劃。通過法院、管理人和企業自身的努力,重組方案最終於20xx年2月28日得以實施,老上市公司得以成功保全。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提高效率、加強服務、發揮司法救助作用的典型案例。xx的重整案從法院立案到重整計劃完成,只需要65,438+0,065,438+0天,是全國市場支配地位條件下拯救上市公司的最快速度。該案的圓滿審結挽救了272個就業崗位,實現償還債權7.4億余元,為24379名投資者挽救了股票價值,為xx保留了壹家主板上市公司。

該案改變了上市公司重組只註重債務重組、單純清殼的審理模式,將後續操作納入重組方案,贏得了債權人和股東的雙重認可,為下壹步重組的全面鋪開探索了壹條可行之路。其典型意義如下:

壹是及時立案,盡快受理破產重整案件。

二是原有管理團隊不變,管理人只對日常經營實行決算管理,不幹預其具體業務。

三是創新員工安置模式,充分保障員工利益。接管企業後,法院第壹時間責成管理人完成員工分類,安排管理人具體部門與公司管理層對接,從事、財兩方面進行管理;對公司普通員工進行原崗、原薪、原聘,把員工利益放在第壹位。在擬定重整計劃、確定重整方時,明確要求重整方繳納2000萬元專項保證金,用於職工可能的失業安置,確保職工權益不受損害。

四是創新確定重組人的方式,維護市場有序競爭。為了保證重整方的選擇,避免不必要的利益糾紛,法院堅持要求管理人在自由市場競爭的模式下,將重整方的選擇留給市場博弈中的股東和公司;引導潛在重組方用經濟實力說話,按市場規律辦事,最終重組方案高比例通過。

五是創新債權清償方式,切實保護各方利益。因為xx的債權人主要分為兩類,壹類是借款人,壹類是日常向酒店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供應商。兩類債權產生的原因不同,因此對兩類債權設定不同的還款方式,對小供應商進行強化保護。明確財產擔保的債權全額受償;20萬元以下的普通債權全額清償,20萬元以上的按比例清償。目前清算率已經達到60%,預計最終會達到70%以上。

第六,創新股權調整模式,合理平衡各方權利。按照大股東多轉股份,其他股東不轉股份的原則調整出資人權益,明確要求大股東將現有股份的50%及全部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中小股東不僅會轉讓股份,還會按照約10股占股本的比例獲得公司股份。在投資人小組會議上,本次投資人股權調整方案投票通過率達到99.78%。

第七,創新公司主業調整方式,確保企業可持續發展。法院不僅關註公司的債務重組,也關註其後續運營。重組方案直接明確了後續重組各方,並要求重組投資方承諾維持xx的持續經營。20xx和20xx年凈利潤分別超過2億元和3億元。通過調整產業結構,註入優質資產,恢復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從而實現恢復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