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醞釀、協商代表候選人名單,參加投票選舉等。 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之壹。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選舉權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等額選舉和差額選舉
討論、醞釀、協商代表候選人名單,參加投票選舉等。 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之壹。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選舉權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等額選舉和差額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