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測繪法壹般原理。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制定本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進行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測繪,是指對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設施的形狀、大小、空間位置和屬性進行測量、采集和表達,以及對所獲得的數據、信息和成果進行加工和提供的活動。測繪是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基礎事業。
2.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測繪基準:國家建立和采用全國統壹的大地基準、高程基準、深度基準和重力基準,其數據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審核,征求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軍事測繪部門意見後,報國務院批準。
測繪系統:國家建立統壹的國家大地坐標系統、平面坐標系統、高程系統、地心坐標系統和重力測量系統,確定國家大地測量等級和精度,以及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的系列和基本精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信息與測繪成果保護;
1,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信息。
1992 65438+2月28日NPC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02年8月29日,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進行了第壹次修訂。2017年4月27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進行了第二次修訂。
2、測繪成果的保護。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證測繪成果的完整和安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提供。測繪成果屬於國家秘密的,適用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對外提供的,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測繪成果的保密範圍和密級,應當按照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維護國家秘密、促進地理信息享有和應用的原則,及時確定、調整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