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償範圍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事故方車輛投保了交強險;
2、不存在損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等不予賠償的情形;
3、在規定的責任限額內賠償,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十八條 (壹)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壹、無交強險上路出了交通事故怎麽判責:
1、車主沒人購買交強險的,發生交通事故後,不影響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2、發生交通事故後,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未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並處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二、交強險辦理需要什麽條件:
1、車主攜帶有關證件到具備經營強制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
2、在保險公司的指導下,如實填寫投保單。
3、保險公司經辦人員驗車、驗證、保證承保車輛的保單內容與行車證、實際車輛信息相符。
4、根據車輛的使用性質、實際情況確定保險費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