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處不得隨意終止或解除合同。按照國內的說法,代表處沒有法人資格,責任還是由妳們離岸公司承擔。在國內雇傭的員工,社保等等還是要給員工買的。現在大陸辦事處都叫外國代表處。
外國公司在中國註冊代表處需要提交的文件
外國企業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申請書(原件)
申請信應簡要介紹外國公司及其在中國的業務活動。同時,申請信還應列出提交的文件。外國企業認為需要向審批機關提供其他資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說明。申請信應簡明扼要,必須包括以下主要資料:
(1)外國公司及其在中國的業務活動信息;
(二)常駐代表機構的名稱;
(三)常駐代表機構的宗旨;
(四)經營範圍;
(五)首席代表的姓名;
(六)常駐代表機構的期限;
(7)常駐代表機構的地址。
申請書應當使用申請的外國企業的信箋。
1.外國企業銀行資本證明(原件)
資信證明是壹封簡短的信函,應由該外國公司的銀行出具,簡要介紹該外國公司的信用狀況。
資信證明必須包括以下資料:
(1)外資企業名稱及賬號;
(2)該外國企業的通常存款額,如申請日之前半年或壹年的平均存款額。
(三)對外國公司信用狀況的簡要評價。
出具出資函的銀行應當是與該外國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銀行。資信證明應打印在銀行信箋上,並由授權人員簽字。
2.首席代表委任書(原件)
任命書應當簡明扼要,主要內容應當是申請的外國企業任命的常駐代表機構首席代表是誰。壹般應打印在申請企業的信箋上,並由該外國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負責人簽字。
首席代表和其他常駐代表的簡歷、護照復印件和照片。
簡歷使用公司正式信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婚姻等。簡歷要從高中學歷開始,到公司結束,時間要壹致。
4.租用辦公室的租約
外國公司在內地設立辦事處,必須向登記機關提交已簽署的辦公室租約、租用辦公室的意向書或購買房地產的證明。這主要是為了證明擬設立的辦事處有辦公場所。
需要註意的是,在中國並不是所有的建築都可以出租給外國企業作為其辦公室的辦公場所。只有公安局確認的涉外辦公樓才可以作為代表處的辦公用房出租。
5.外國辦事處設立登記表
此表壹般由登記機關統壹印制,外國企業或承包商可直接從登記機關領取。申報表的主要內容是申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外國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即將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
6.公司成立證書或證明
這些文件應為公司註冊證書或相應的文件,其格式和內容因外國公司所在國家和地區而異。不能提供外國(地區)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有關當局出具的合法經營證明原件的,可提供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合法經營證明原件、使領館出具的認證文件或香港企業提交合法經營證明的律師授權書、企業委派的常駐代表機構人員;也可以提交中國在香港委托的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審核簽字,並附上附件轉發,以確認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