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et?point 盤點 。乒乓球比賽,壹般只有局點和賽點,無盤點。
2、match point 賽點。match point 意味著領先壹方再贏壹球就可以拿下整局比賽。
3、game point 局點。game point, 意味著領先的壹方可能再勝壹個球就拿下這壹局,在壹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壹方為勝方。當比分出現10平後,先多得2分的—方為勝方。
擴展資料:
乒乓球比賽規則
壹、乒乓球發球
1、選擇發球、接發球和場地的權力應通過選擇硬幣的正反面來決定。選對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壹方。
2、當壹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了場地後,另壹方運動員應有另壹個選擇的權力。
3、在每發球兩次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到該局比賽結束,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10分實行輪換發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球次序仍然不變,而且每人只輪發壹分球。
4、壹局中在某壹方位比賽的壹方,在該場的下壹局應換到另壹方位。單打決勝局中當有壹方滿5分時應交換方位。
二、發球、接發球次序和方位的錯誤處理
1、裁判員壹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根據場上的比分由應該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打中,則按發現錯誤時那壹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壹方所確立的次序繼續進行比賽。
2、裁判員壹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根據場上比分糾正運動員所站的方位後再繼續比賽。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3、當發球者發出的球觸碰到網,叫“擦網”裁判應令發球者重新發球。直到沒有擦網,或者其他發球失誤
三、合法還擊
對方發球或還擊後,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包含觸及球網裝置)後,再觸及對方臺區。凡屬上述情況,均為合法還擊。
四、重發球
不予判分的回合出現下列情況,應判重發球:
1、如果發球員發出的球,在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此後成為合法發球或被接發球員或其同伴阻擋。
2、如果發球員或同伴未準備好時球已發出,而且接發球員或其同伴均沒有企圖擊球。
3、由於發生了運動員無法控制的幹擾,如燈光熄滅等原因,而使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合法還擊或未能遵守規則。(運動員與同伴相撞或者被擋板絆倒而未能合法回擊,則不能判重發球。)
4、裁判員或副裁判員宣布的暫停比賽。例如:①由於要糾正發球、接發球次序或方位錯誤;②由於要實行輪換發球法;③由於警告或處罰運動員;④由於比賽環境受到幹擾以致該回合結果有可能受到影響(例如外界球進入賽場或者是足以使運動員大吃壹驚的突然喧鬧)。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