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展程序:參展單位填妥《參展申請表》並加蓋公章後,傳真或郵寄至組委會。申請展位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50%的展位費用或全款,組委會予以正式確認展位。參展單位如不能在雙方商定時間內支付款項,組委會將保留對此展位重新安排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