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了請求確認物權的權利。對產權歸屬和內容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註:由於民法典於2021 1 1生效,上述法律依據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第二百三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