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創”活動,泛指我國各地的城市與企事業單位等的兩項創建工作,類似地還有“三創”等提法。 創建工作的具體內涵各地有很大差異,口號與目標都不盡相同,例如壹個城市可以把雙創定位為“創衛生城市、創精神文明先進城市”,壹個企業可以定位為創建名牌企業、創建名牌產品,不同的組織,定位都不盡相同。總之,要與創造新業績、創造新水平這個雙創總方針相對應。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4年9月在夏季達沃斯論壇上公開發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雙創”壹詞由此開始走紅。幾個月後,又將其前所未有地寫入了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予以推動。
在2015年6月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後,“雙創”再度吸引了人們的註意,該次會議決定鼓勵地方設立創業基金,對眾創空間等辦公用房、網絡等給予優惠;對小微企業、孵化機構等給予稅收支持;創新投貸聯動、股權眾籌等融資方式;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自由組合的戶籍、學歷等限制,為創業創新創造條件;大力發展營銷、財務等第三方服務,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打造信息、技術等***享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