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夫妻鬧離婚找了同壹律師事務所律師?

夫妻鬧離婚找了同壹律師事務所律師?

壹對夫妻離婚,女男雙方都請了律師上法庭打官司,然而,不巧的是,雙方竟然分別找了同壹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幫忙。近日,榮昌區法院的法官發現後認定這種情況屬於雙重代理,原則上不允許。男方得知原委後和律師解除了委托代理關系。

今年5月,家住榮昌區的盧女士以和丈夫陳先生感情不好為由向法院遞交訴狀,請求法院判離婚。

但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審查該案時發現本案中原、被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均為是同壹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針對該情況,承辦法官進行了釋明並責令即時糾正或變更委托。

最終,被告陳先生的委托訴訟代理律師主動和陳先生解除了委托代理關系,並退還了被告陳先生的律師代理費。

同律所的不同律師分別擔任同案原、被告雙方代理人的行為仍屬於雙重代理,原則上不允許。

同時,根據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規定,律師事務所對統壹受理的業務,應當進行利益沖突審查,不得違反規定受理與本所承辦業務及其委托人有利益沖突的業務。

看來這對夫妻心有靈犀,訴訟代理人都找到同壹家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