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調研員相當於縣處級級別,二級調研員是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之壹,晉升二級調研員需要任職三級調研員2年以上。
級別是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壹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壹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
壹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壹級科員、二級科員。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縣處級正職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縣處級副職對應二十級至十四級;鄉科級正職對應二十二級至十六級;鄉科級副職對應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而二級調研員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因此,二級調研員在職級上相當領導職務的處長。
二級調研員的工作內容:
調研員壹般不負責實際的工作,是比較清閑的工作。公務員接近退休年齡,或達到晉升標準而沒有相應的職數時,
可不授予實職,處級設立調研員和副調研員職務,司局級設立巡視員或副巡視員職務,相當於處級或副處級,司局級或副司局級。
調研員負責處理人民群眾和國外、境外人士給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誌的信訪件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信訪件。
調研員接待人民群眾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市委、市政府領導以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反映群眾在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
調研員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制度政策、措施提出建議。
調研員承辦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誌有關批示件和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