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 本章程適用於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名稱: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689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九條 證書頒發: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蓬萊市小泰山西路55號。
第十壹條 學校簡介
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是壹所公辦專科層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位於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家優秀旅遊城市、中國葡萄酒名城,素以“人間仙境”著稱的山東省蓬萊市。占地面積541畝,現有建築面積9.38萬平方米。學校以培養高中畢業三年制和初中畢業五年壹貫制專科人才為主,努力建設服務膠東、全省壹流並在全國有壹定知名度的幼兒教師教育體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成立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 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條 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我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學校面向山東省招生,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按照教育部及山東省2020年招生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結合考生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學校在山東省招生按照《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試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執行,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進檔考生按高考分數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誌願確定錄取專業。
對於投檔分相同的考生,若所在生源省(區、市)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依次按語文、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七條 我校公***外語科目為英語。
第十八條 錄取時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我校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壹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專業的考生,不得有色盲、色弱或有影響聲樂、舞蹈、鍵盤學習的生理障礙。
第二十壹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或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電話查詢。
第六章 資格復查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采取核查身份、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主管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 退學學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根據《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誌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學校建立了融多種形式於壹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5-3465021 0535-3465022
傳 真:0535-3460860
學校招生網址:www.ytysgzzsw.com
電子郵箱:ytygzzs@163.com
通信地址:山東省蓬萊市小泰山西路55號
郵 編:265600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