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所稱自己創業工作人員,就是指當地普通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技工院校中大學畢業學年度內的在校生,及其具備當地戶口的以下工作人員:
(壹)大學畢業5年之內的普通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技工院校大學畢業生;
(二)大學畢業5年之內的留學回國工作人員;
(三)備案失業人員;
(四)轉業復轉退伍軍人;
(五)隨軍家屬;
(六)傷殘人。
本方法所稱初創公司,就是指在當地註冊登記3年之內的從沒享有過創業補貼的小微型企業、個體戶、非營利性企業。
二、補助新項目
(壹)自主創業場地租用補助
自己創業工作人員進駐城區政府機構舉辦的創業服務平臺媒介(下稱舉辦媒介)創立初創公司,依照第壹年不少於80%、第二年不少於50%、第三年不少於20%的占比免減房租。舉辦媒介對自己創業工作人員創立初創公司現有房租免減或特惠,但小於本方法要求占比的,按本方法要求的占比給予免減或特惠;現有房租免減或特惠高過本方法要求占比的,不會再享有該項房租免減。
自己創業工作人員在經市直單位單位及各人民政府(新城區管委)評定或辦理備案的自主創業推動學生就業創業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卵化媒介、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等(下稱評定媒介)內創立初創公司,依照第壹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規範給與房租補助;具體房租小於補助規範的,按具體房租補助。
自己創業工作人員在以上舉辦媒介及其評定媒介外租賃運營場所創立初創公司的,按每月最大不超過500元(每壹年最大不超過6000元),給與最多不超過3年的房租補助;具體房租小於補助規範的,按具體房租補助。
(二)初創公司補助
自己創業工作人員在當地創立初創公司,自獲得商事網企業營業執照(或別的法律規定申請註冊登記)之日起壹切正常運營6個月之上,可申請辦理5000元的初創公司補助;歸屬於合作經營創立公司的,經核查合作夥伴標準、註資占比等,按該初創公司初次申請辦理時的工商登記網合作夥伴總數每名計發5000元初創公司補助,在其中工商登記網合作夥伴應具備自己創業工作人員真實身份。初創公司補助只有申請辦理並享有壹次且累計額度不超過5萬余元。
(三)社保補助
自己創業工作人員在當地創立初創公司,開展工商登記網(或別的法律規定申請註冊備案)獲得運營資質證書,並在該初創公司交納社會保險金的,按當地本年度最少繳費社會保險金規範,對企業擔負壹部分給與補助。若企業具體繳費壹部分小於最少繳費規範的按實給與補助,補助限期最多不超過3年;本人應交壹部分仍由其自己擔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