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交朋友要謹慎,但是要看清壹個人並不容易,尤其是那些善於偽裝的人。過去的友誼,可能是不經意間在背後捅妳壹刀。今天我們要講的是2013年雅安發生的壹起殘忍殺人案,行兇的兇手是壹個假裝埋伏的“變臉”高手。(以下名稱均為假名)2013年夏天的壹天,當地警方接到報告,有人在租來的房子裏被殺。接到報案後,辦案民警趕到現場,在現場,民警很快就覺得問題處處暴露。
在這座位於城鄉交界處的自建住宅中,受害者躺在浴室裏。法醫檢查後,受害人頭部受到嚴重打擊,顱骨粉碎性開放性骨折。死亡時間是事發前壹天早上6點到9點。除了屍體,調查此案的警察發現犯罪現場有明顯的清算痕跡,只在墻上、床邊和床墊上發現了壹點血跡。與此同時,在屍體旁邊,受害者的衣服和內褲被床單包裹著,床單上也沾有血跡,內褲上還殘留著分泌物。而在布袋旁邊,辦案民警還發現了壹個衛生紙坨,裏面有血跡斑斑的破頭骨和死者的頭發。
據被害人親屬稱,被害人的錢包、手機等財物均已失蹤,極有可能被兇手帶走。兇手為什麽要清理現場,保留物證?兇手的動機是什麽?警方調查人員在調查受害者身份和社會關系後得知,死者名叫張婷(化名),20多年前與雅安分居,後在國外結婚離婚。她在事發前壹年才回到家鄉雅安,父母早已在家中去世,暫時租出去。
受害者剛回雅安,社會關系應該比較簡單。經調查,調查此案的警方很快發現,張婷身邊有兩個人,壹個是他的前男友,壹個是張婷的網友。雖然最初處理此案的警察懷疑有被殺的可能,但在後續調查中發現,他的前男友仍在追捕張婷,但他沒有作案動機和時間。而張庭的男網友在案發前與死者有關系,並在現場留下物證,也不具備作案條件。
據警方調查,張婷被害時只穿著內褲,根據現場流傳的血跡判斷,他是在床上被害的。同時,出租屋的門窗沒有被破壞,說明兇手是通過戰爭進入現場的。什麽樣的人能讓張婷這麽放松警惕?而且現場清算的時間很詳細,那麽兇手有可能是女性嗎?辦案民警很快了解到,受害者張婷有兩個非常要好的姐姐,壹個是每小時壹起長大的張婷,壹個是張婷經常去的壹家小私人美容店的女老板李紅(化名)。
在合理處理案件的警察還在調查死者身邊熟人的時候,死者的鄰居突然搬回了老家。處理此案的警察感到非常可疑,急忙再次調查。鄰居是壹對姐妹,和死者交流不多,也沒時間犯罪。在辦案警察耐心的詢問下,姐妹倆向警方提供了至關重要的線索。據其回應,事發當天上午,他們出門時,看到壹名女子從死者房間探頭出來,但我沒有註意。之後,兩人在街上看到了壹個非常相似的身影。事發後,兩人因恐懼不敢反映情況,最終決定暫時搬走。經鑒定,姐妹倆見到了美容店老板李紅。
得到這壹重要線索後,辦案民警迅速展開調查,在李紅家中發現了血跡斑斑的枕頭和床單。同時,他們從廁所裏撈出壹把錘子。經過審核,他們真的認為是兇器殺死了李紅。面對鐵證如山,之前積極向警方提供線索的李紅,因為朋友被打死壹把鼻涕壹把淚,最終供認了自己的立功事跡。面對審問,李紅說,她不想看到自己的好姐妹和那麽多男人糾纏不清。但從她拿走死者金戒指項鏈等各種販賣贓物的行為來看,她作案的真實動機是顯而易見的。
可笑,直到坐在審訊室裏,李紅壹直說我拿戒指是因為這些東西是壹個男人給受害者的,她不想看到我朋友這樣。掩耳盜鈴也是真的,也很少見。學會對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是壹門科學,這是壹個交際能力的問題。但如果是先壹套人,最後立功甚至違法,這樣的“變臉”最終還是會被冰冷的手銬拉回理想,承受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