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詩:
第壹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原《十誡詩》是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的壹首情詩。現《十誡詩》是網絡讀者皎月清風和白衣悠藍在評文《執手相看魂欲銷讀<步步驚心>有感》中加續的。
擴展資料:
倉央嘉措(1683.03.01-1706.11.15)門巴族,六世達賴喇嘛,法名羅桑仁欽倉央嘉措,西藏歷史上著名的詩人、政治人物。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倉央嘉措生於西藏南部門隅納拉山下宇松地區烏堅林村的壹戶農奴家庭,父親紮西丹增,母親次旺拉姆。家中世代信奉寧瑪派佛教。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被當時的西藏攝政王第巴·桑結嘉措認定為五世達賴的轉世靈童,同年在桑結嘉措的主持下在布達拉宮舉行了坐床典禮。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被廢,據傳在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的押解途中圓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