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是2022年起施行。
2022年9月30日,人民銀行發布《征信業務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是《征信業管理條例》的配套制度,與《征信機構管理辦法》***同構成征信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以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信息安全等全流程合規管理為主線,以明確征信業務邊界、加強信息主體權益保護為重點。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在總結近年來征信業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明確信用信息的範圍,細化征信業務的合規要求,規定征信機構、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法律責任。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的作用: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新技術在征信領域廣泛應用,大量有效“替代數據”被采集、分析和應用於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征信已突破傳統借貸信息***享的範圍。
新時代背景下,已有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不能完全覆蓋征信的新業態、新特征。通過明確信用信息的定義和規範征信業務全流程,《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將征信替代數據應用納入監管。
並強調從事征信業務需取得合法資質,可有效解決“無證駕駛”的問題,將原先遊離於監管之外的新興征信活動納入法治監管的軌道,促進市場公平,維護國家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