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2017年江蘇連雲港灌雲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23名公告

2017年江蘇連雲港灌雲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23名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充實事業單位人員隊伍,按照《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灌雲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2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

詳見《灌雲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熱愛應聘專業崗位,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後出生)

(四)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專業類別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版)。

(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後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協議明確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壹)報名時間

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壹個崗位。

應聘人員攜帶報名材料至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報名。

聯系人:趙慶波;聯系方式:0518-88659212。

(三)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請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灌雲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附件2,壹式1份,以下簡稱《報名表》);

2. 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2張,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 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相應的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國外留學人員提供經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4. 崗位所需的相應資格證書;

5. 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證明。

(四)報名要求

1.《報名表》(附件2)請從灌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並按要求填寫好後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五)報名費用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報名費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六)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並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改報其它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取消報名。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後,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並在開考前在灌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考試

(壹)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由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組織。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均為《公***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應聘人員憑報名時的收費憑證和本人身份證於2017年6月9日(周五)下午2:30至5:30到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領取準考證。

5.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按總成績進行排序時,如出現總成績並列,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仍然同分的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

(五)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及排名,分別在筆試、面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灌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五、體檢

考試結束後,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相關信息將在灌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體檢由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灌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並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後不再進行遞補。

八、註意事項

(壹)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應聘期間,應聘人員須保持通訊正常,以便聯系,若出現由於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逾期不能報到上班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應屆畢業生須於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8810258。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灌雲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xls

2.灌雲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