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
1949年4月,解放軍橫渡長江,解放南京,基本宣告了國民黨統治的覆滅。1949年10月1日,在解放軍向全國進軍途中,中華人民***和國在北京宣告成立。
到1950年6月,殘存在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戰場上的國民黨軍被全部殲滅,僅有少量逃往臺灣。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至此,解放軍完成了解放全國大陸和近海島嶼的任務,中國人民解放軍取得第二次國***內戰勝利,統壹了中國大陸
擴展資料:
1951年的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在北京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是中國現代史和中國革命史上的壹個重大歷史事件,也是西藏地方歷史上壹個劃時代的轉折點。
西藏民族從此擺脫了帝國主義的侵略和羈絆,西藏人民從此更加深切地體驗到了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溫暖,西藏地方的歷史畫卷從此掀開了嶄新的壹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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