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沒有撞到人。交警多久會通知我?
根據事故復雜程度有差異,沒有固定時間,壹般十天以內。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的相關規定,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勘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應當在扣押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及時作出交通事故認定,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基本事實、原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