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鮮嫩的野菜,人人愛吃。踏青的時候挖點野菜,豐富壹下自己的餐桌,品嘗壹下春天的味道,給自己的生活增添壹點樂趣,可能是人之常情吧。但是除了註意安全,也要區分場合和對象。如果是山野自然生長的野菜,在有知識儲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適當采收;如果在公園、景區內隨意采摘,會搶奪公共資源,破壞美景。畢竟,公園和景點的壹草壹木壹花壹葉都是美麗風景的壹部分,要求每個人都去愛護它們,而不是破壞它們。
在有田地耕種、農民生活的農村,也要講文明、守規矩。比如不能踐踏莊稼,不能折斷枝葉,不能掐花等。特別是不要讓挖野菜變成盜竊。在成家鎮的事件中,有遊客在路邊看到壹些荒地和斷了的耳根等野菜,就在那裏挖,挖啊挖,挖到了別人的地裏,還有人看到前面竹林裏有竹筍,就進去挖竹筍。這超出了規定。在很多地方,壹些農民可能會在田邊、墻角、山坡上種莊稼,壹些遊客可能看不到這些“野菜”的“生活經驗”,從而誤挖錯摘。所以在農村挖野菜要謹慎。
無論是誤挖野菜,還是故意為之,都暴露出部分遊客的文明素質和法律素養有待提高。類似的說法近年來並不少見。有的遊客私摘村民的橘子,有的遊客私捕村民養的魚...諸如此類。隨著美麗鄉村建設的不斷推進,鄉村旅遊的發展給了我們更多親近自然、放飛情懷的機會。每個遊客都有責任和義務關心鄉村旅遊,保護農民的利益,絕不能因為小便宜而損害農民的利益。否則,農村人民不會真誠地歡迎遊客。讓鄉村遊成為“文明遊”,農民和遊客互相成全。
從法律素養方面來說,並不是說農村的莊稼、蔬菜都是無主的。它們都對應著自己的“財產權”,不能以“無知”的名義任意采摘。正如河南鶴壁的村支書所說,未經允許就是偷。老話早就說了,“用字的時候,壹定要問清楚。不問就是偷。”因此,網民普遍認為,遊客偷種莊稼和蔬菜,失主有權要求賠償。這壹次,涉事遊客被認領,應該是長期化的這也是給其他遊客敲響了警鐘。(何永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