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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男方的父親妳說這倆孩子雖然都有殘疾,但是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沒問題,女孩做飯、炒菜、搟面都做得很好,雖然有點內向,但是相處起來問題不大,而且殘疾也是後天導致。婚前體檢也已經做過,符合結婚條件,現在女孩都懷孕4個多月了,民政局卻不給發結婚證,以後孩子上戶口都是問題。在兩個人第壹次遭到結婚拒絕之後,男方的父親再次找到民政局工作人員,仔細說明情況,希望工作人員能幫忙辦理證件,結果再次遭到拒絕。
民政局工作人員稱男孩和女孩都有智力殘疾,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女方無法表明結婚意願。之前民政局的走訪中,工作人員多次詢問,女孩子也沒說壹句話,無肢體示意性動作,也沒有點頭、搖頭,無法證實其是否願意結婚。婚姻登記條例明文規定無法登記,不管殘疾是先天還是後天造成,女方沒有表達其自願結婚意願,就沒辦法辦理結婚證。陜西省安康市殘聯表示,並不是因為殘疾人才拒絕登記,而是關註女方是否有結婚意向。
不少網友對民政局的做法表示支持,畢竟女孩子有智力障礙,萬壹是被安排的或者是被拐賣買來的怎麽結婚?不少網友都覺得工作人員挺負責的,這是對智力殘疾群體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