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創立了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1989年,美國和加拿大簽署了北美自由貿易協定。1991年2月5日,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國總統同時宣布,三國政府代表將於同年6月正式啟動三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經過14個月的談判,1992年8月12日,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簽署了三邊自由貿易協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1994年1月1日,協議正式生效。該協定決定自生效之日起15年內逐步消除貿易壁壘,實現商品和服務的自由流通,從而形成擁有3.6億消費者、年國民生產總值超過6萬億美元的世界最大自由貿易集團。協議總則規定,除墨西哥的石油業、加拿大的文化業和美國的航空、無線電通信業外,大部分工業部門的投資限制將被解除。白領的流動性會放寬,但移民仍會受到限制。任何壹個成員國在6個月前通知其他成員國後,都可以脫離該協定;該協議還允許接納更多的成員國。總條款還規定,10年內全面開放成員國政府采購。由於墨西哥為本國公司保留了部分合同,該協議將對墨西哥產生重大影響。此外,協定還規定,因執行協定而產生的爭議將提交由獨立仲裁員組成的專門小組解決;如果大量進口損害了壹個國家的國內產業,就會允許該國重新征收壹定的關稅。在產業方面,協議規定美墨之間大部分農產品的關稅將立即取消,其余6%產品的關稅,包括玉米、糖和某些水果蔬菜,將在15年內取消,進口配額將在10年內取消。對加拿大來說,與美國簽署的所有現有協定都適用。汽車工業將在10年內取消關稅,美國和加拿大將在1998年前取消它們之間的所有關稅。在能源方面,墨西哥對私營部門勘探的限制仍將有效,但國有石油公司的采購將對美國和加拿大開放。在金融服務方面,墨西哥將逐步向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的投資開放其金融部門,並最終在2007年前消除障礙。關於紡織品,同意10年內取消美國、墨西哥和加拿大之間的關稅,北美紡織品制成的服裝免稅。到2000年,北美的卡車可以行駛到這三個國家的任何地方。該協議還就環境、勞工和其他問題達成了補充協議。根據協議,美國和墨西哥將建立壹個北美發展銀行,以幫助美國邊境的財政稅收盈利。與此同時,美國將需要在協議生效後的前18個月內花費9000萬美元對因協議而失業的工人進行再培訓。內容概括起來就是:①相互減免關稅;(2)取消進口限制;(3)堅持原產地規則;(四)政府采購協議;⑤鼓勵投資;⑥拓展互助金融服務;⑦發展相互自由運輸;(8)鼓勵保護知識產權;⑨協商爭端解決機制等。1993年5月至6月,加拿大議會通過了該協定。同年11月,美國和墨西哥國會通過了該協定。同年12月,美國總統簽署了該協議,使其正式成為美國法律。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是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簽署的結果,它大大簡化了三國之間進出口貿易和投資的相關程序,促進了區域貿易和經濟發展。自1994年12月以來,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和智利領導人決定就智利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開始談判。1996年11月18日,加拿大和智利在渥太華正式簽署了兩國自由貿易協定。該協議於1997年6月2日生效。該協議將成為智利最終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橋梁。自1996年8月以來,洪都拉斯、危地馬拉和薩爾瓦多也開始了通過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