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社會化媒體平臺發布照片、上傳視頻、網絡搜索及瀏覽商品等行為,會產生包括未成年人身份信息、位置信息、個人偏好等數據。未成年人相關數據被大量采集並通過網絡獲取、儲存,有關方面對隱私數據泄露風險的防控不力讓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現在數據收集越來越智能,很多孩子上網時,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收集了。”中國傳媒大學傳播研究院副研究員張潔表示,兒童本就社會經驗不足,在網上被收集個人信息時,根本不清楚哪些項目能填,哪些不能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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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規定》的出臺恰逢其時
2019年8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正式發布《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以下簡稱《保護規定》),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制作、發布、傳播侵害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征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許多法律專家、學者認為,《保護規定》的出臺恰逢其時。
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系副主任鄭寧表示,《保護規定》是我國第壹部專門針對兒童個人信息保護的部門規章,是《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簡稱《網絡安全法》)的配套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