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 指在實行金銀復本位制條件下,金銀有壹定的兌換比率,當金銀的市場比價與法定比價不壹致時,市場比價比法定比價高的金屬貨幣(良幣)將逐漸減少,而市場比價比法定比價低的金屬貨幣(劣幣)將逐漸增加,形成良幣退藏,劣幣充斥的現象。在任何市場競爭中,突破基本底線的惡性競爭必然導致商品質量的整體降低,是格雷欣法則不斷演繹成為現實的核心。
這壹法則是以托馬斯·格雷欣爵士(1519壹1579)的姓氏命名的。格雷欣是英國著名的金融家、慈善家,是皇家證券交易所及格雷欣學院的創建者。由於他對貨幣與交易方面的事宜了如指掌,因此成為英女王伊利莎白壹世改革貨幣制度的主要軍師,業務包括與佛蘭德的商人議定皇室貸款、購買軍備以及偷運黃金進英國。他家境富裕、地位顯赫,曾經兩次邀得英女王成為他的座上客。
格雷欣於1580年提出了這個法則之後,就變成了壹個貨幣史上的著名人物。自從人類給金錢以壹定的幣值時起,這壹法則就起作用了。